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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2022年,上海律師行業評選出“第七屆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10名。從2023年第1期開始,“第七屆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系列文章將陸續刊登在《上海律師》上。
王凌俊上海建領城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上海律協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委員、建設工程與基礎設施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全國律協建房委委員、上海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法律分會副會長、上海市長寧區法律服務業協會理事。榮獲第七屆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2021年度上海市長寧區優秀青年、2013—2016年度上海市長寧區優秀青年律師。
一、2010—2012年:“走錯房間”的小王
在研二時,看到許多同學去校外實習,本打算報考法院的我也想利用閑暇時間體驗下律所生活,于是對著學校網站的實習招聘信息發了一圈郵件。
我去面試的律所有幾個部門同時在招聘,面試的學生坐滿了大廳。在前臺小姐姐的指引下,我走進一間會議室,和面試老師開始了一場侃侃而談又貌合神離的面試——他很抱歉找不到我的簡歷,而我很懵他為什么老提建筑房地產,以為是在測試我專業知識的廣度。突然,我意識到,可能是進錯房間了。最后,他問我對建筑房地產有沒有興趣,我說:“這領域好,標的額大啊!”我就這樣被錄用了。
雖是無心插柳,但我對待實習工作還是挺認真的,沒有因為是短期實習而隨意應付。一方面是想深度體驗律師工作,另一方面是我覺得自己交付的工作成果應當對得起自己和信任我的人。在檢索研究、文章撰寫方面,我對自己的要求是基本能做到讓律師拿來就用。在這樣的自我要求下,我第一次主筆撰寫的“房地產促銷方面的法律風險及防范”系列文章被《中國房地產報》《房產商》等多家刊物刊載,還引起了一些知名地產集團法務負責人的關注,給事務所帶來了業務機會,也因此得到了同所律師更多的關注和照顧。由此,我每天能從實習工作中收獲滿滿的成就感,也自然愿意繼續做下去,從“短期實習”做成了“長期實習”。
2010年6月,我作為一名實習人員跟隨周吉高律師團隊創設了上海建領城達律師事務所,開始師從業內大咖,學習做一名建設工程領域的專業律師。
想來我對律師行業和專業領域的選擇,往玄乎了說是冥冥天意,往通俗了說是隨波逐流,缺了點懷揣夢想、奮力追逐的勵志;但順勢而為,注重自身能力的點滴積累和打磨,才能不浪費機遇。畢竟,任何行業、任何領域都可能逃不過“二八定律”,都有許多挑戰需要面對。
二、2013—2017年:“開庭緊張”的王律師
在做實習人員、律師助理和律所研究部副部長的這幾年中,我靠著自己的研究能力,應對工作還算是游刃有余。在這段時間里,我兼任上海律協建設工程業務研究委員會的秘書,協助委員會主任周吉高律師組織舉辦各項活動,并負責匯總編制研究成果,因此得以有機會近距離目睹專業律師和行業專家們的風采。之后,我還有幸參與了長寧區司法局第三方創新社會管理專題調研、長寧律工委和華東政法大學合作的律師實務教案編寫,以及上海市住建委“關于工程監管中信息公開問題”等一系列課題研究。
但在正式執業后,我又有點惶恐。作為一個性格偏內向、文字功底勝過社交能力的“書呆子”,我有點不習慣和不熟悉的人打交道,不喜歡多說話,更不喜歡和人爭辯。而且在律師執業方面,“青年”和“律師”放在一起有時并不見得是好事。律師是一個需要一定積累和社會閱歷的職業,讓客戶對一個書生氣重還略顯內向的年輕律師產生信任還是有難度的。所以,我時常會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做律師的料。
但得益于之前的一些積累,以及師傅周吉高律師的言傳身教——他對待專業鉆研執著、對待客戶盡職盡責、對年輕人發展鼎力支持,我深受其影響和鼓勵,更明白了律師職業說到底還是靠專業立身。因為自知缺乏那種初次見面就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能力,所以我只能用更深入、全面的研究和更精準的書面表達去彌補自己的不足,用120%的投入去滿足和超越客戶的預期。
我代理的第一起案件由松江法院辦理,是一起關于掛靠人對外從事商事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的案件。表見代理制度本身就是為保護原告這樣的交易相對人而設計的,因此這類案件往往對建筑企業非常不利。而其中關于“是否善意無過失”的判斷更是高度依賴法官心證,裁量權極大,對作為被告的建筑企業而言,敗訴率極高。在準備過程中,除案件本身,我還研究了所有能夠檢索到的對方律師代理的以及合議庭成員審理過的同類案件,鉆研他們的思路和觀點,預判了對方會當庭提供的一組重要證據,并事先準備了“事后取得的代理權外觀表象不能用于證明善意無過失”的針對性觀點。最終,法院駁回對方全部訴請,客戶宴請了我們整個事務所。但其實在那天開庭前,我已經緊張到在法院洗手間把午餐吐了。
在此后的三四年里,我養成了“庭前不吃飯,只喝可樂”的古怪習慣。這種異乎尋常的焦慮和緊張感可能源自內心的自卑和不自信。而為了克服這種不適,我只能用盡全力去做庭前準備,反復推敲證據,反復檢索資料和案例,把舉證質證意見、代理意見寫下來,一個字一個字地琢磨修改,并對著墻壁模擬庭審陳述。“強迫癥”式的準備方式增加了我的工作時間,但也讓我總能滿足和超越客戶預期,維持著很高的勝訴率,在包括“未到期工程款債權加速到期”“工程款債權受讓方雖非施工企業但仍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基于通謀虛偽,總包單位對業主因掛靠人發生的超付不承擔責任”“總包單位不屬于司法解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視為自愿認可或接受”等一系列在當時因法律規定不明或理解不一而在業內爭議很大的案件中最終得到法院支持,也在一些原審敗訴的案件中通過推翻司法鑒定意見等方式最終實現改判。在這些好的結果出現前,我更多時候經歷的是壓力和煎熬。但也正是執業初期的“自我懷疑”,讓我更加渴求職業成就感和客戶認同感,迫使自己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對待每一個案件和項目,不斷得到成長和歷練。
每當有年輕人問我其適不適合做律師時,我都覺得,許多優秀的同行和前輩并不一定生來就具備了適合做律師的全部天賦,更多地也是為了自己的職業理想,為了實現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在日積月累中不斷進步,從而逐漸積攢起良好的業績和口碑,成長為業界翹楚。雖然可能會因為個體差異而在具體的實現路徑上有所不同,但認真負責、努力付出、堅韌不拔一定是他們共同的品質。
三、2018年至今:“要求嚴格”的“王Par”
身在一家公司化運作的專業所中,我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更多是關注具體的服務和研究,無需操心案源和團隊管理。但自2018年起,事務所應迅速發展的需要推動了部門化運作。我作為事務所合伙人和業務二部部長,除了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外,也開始承擔起客戶維護、人才培養、業務承接等其他工作。
十年前,我是事務所里最年輕的律師。十年來,越來越多的優秀年輕人加入了建領城達,我的稱呼也從親切的“小王”成了年輕人口中的“王Par”,帶起了由更多優秀人才組建的團隊,還被貼上了“要求嚴格”“標準極高”的標簽。
這些改變也對我在團隊管理、資源拓展、行業理解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盡管業務繁忙,我還是努力克服“社交恐懼”,開始積極參與到管理性、行業性的事務中去。我有幸加入了上海律協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和建設工程與基礎設施專業委員會,參與了抗擊疫情宣傳小組、《四十而律》律師制度恢復重建40周年畫冊編撰、上海法治天地頻道《律師界》節目錄制等工作,有機會和更多同行交流學習,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待行業的服務需求和未來發展。
作為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我得以從“裁判者”“第三方”的角度去思考如何精進自己的代理技能,也能夠部分實現當年想成為一名法官的理想。此外,我們律所也和同濟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建立了教學合作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中指出:“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這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以素養、專業為基石,在為稻粱謀之余投身于黨和國家的法治建設,利用自身的辦案經驗為營商環境、法治宣傳、法律教育貢獻力量。
回首十年,執業之初,我唯恐因技藝不夠精進而丟人,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下一個十年,我雖然從容了許多,但初心仍在,心中不可蒙塵。多謙卑,常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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