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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上午,上海市律師協會召開“優化營商環境行動”工作推進會。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周天平,副秘書長潘瑜,理事、虹口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洪亮,理事、靜安律師工作委員會(二)主任、金融工具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祝躍光,監事、長寧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陳剛,監事、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金纓等相關律工委和業務研究委員會代表共20多人參加了此次座談會。
此次座談會根據中央、市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圍繞《上海市司法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上海市律師協會關于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全力優化上海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討論了進一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行動相關工作的具體措施。
《上海市司法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中對于營商環境的優化從五個方面入手:
1.著力提供精準、便捷的法律服務;
2.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
3.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
4.深化專業調解、行業調解,創新調解機制;
5.積極參與科學立法,加強普法依法治理。
為了進一步發揮律師在這個過程中的職能作用,《上海市律師協會關于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全力優化上海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給出了十條指導意見,包括加強對少數投資者權益保護、提升企業破產法律服務水平、增強涉外法律服務能力、積極服務知識產權保護、努力推進律師調解工作試點等。
市律協副秘書長潘瑜首先對此次座談會進行了介紹。他提到這次座談會組織了與營商環境有關的12家業務研究委員會和上海市主要城區(浦東、靜安、長寧、徐匯、黃浦、虹口)的律師工作委員會參會,目的就是希望群策群力,把業務研究委員會和律師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與優化營商環境結合起來,進一步推進和落實市司法局和市律協的兩個文件精神。
市律協虹口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洪亮、靜安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祝躍光等相關律工委代表分別就律師職能、如何發揮律工委作用、行動方案主題提煉、制度創新等問題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金纓、商事爭議解決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王軍旗等相關業務研究委員會代表分別以經濟和法律兩種思路進行了討論,針對不同的法律業務類型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市律協副會長周天平作總結發言。他感謝各律師工作委員會和業務研究委員會的同行一直以來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為優化營商環境作出的努力和貢獻。營商環境的改善已經從優惠扶持政策階段轉向制度供給和環境治理階段,律師作為營商環境改善的受益者、評價者的同時,在推進立法、提供更優質法律服務、營造更良好法治環境方面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按照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改革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就全國而言,上海的營商環境本已相當不錯,而近來上海在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上更是快馬加鞭,市律協“優化營商環境行動”工作推進會即為律師群體努力參與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大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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