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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律協八屆理事會根據新《律師法》關于行政管理事項配置和權限向區縣下放的精神,積極探索創新自律管理模式,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并將區縣律工委的制度正式納入到修改后的《上海市律師協會章程》的行業管理架構之中,為廣大律師提供更近、更多、更好的行業自律服務,不僅將律協工作延伸到了基層,而且增強了“兩結合”管理的合力。上海市律協九屆理事會致力于加強律工委的制度建設,進一步深化行業管理,并將此作為2013年的一項重點工作,通過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總結和推廣區縣律工委的經驗,推動區縣律工委開展有特色、有意義、有成效的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了行業的管理水平。
探索、交流中小所發展新模式
中國律師制度經歷了艱難曲折的風雨歷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才取得了突飛猛進的持續發展。1979年律師制度恢復初期,上海律師業只有16名從業人員;而目前,上海已有1170多家律師事務所和近15000名執業律師,發展勢頭迅猛。然而,專業化、規模化、國際化水平較低,特別是占全市律師業85%以上的中小所存在著規范化建設滯后、業務拓展空間較小的問題,已成為上海律師業整體實力提升及科學發展的“瓶頸”。
第九屆上海市律師協會努力加強主要針對中小所的規范化建設,努力突破這個“瓶頸”。區縣律工委及眾多的律師事務所也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科學發展之路,楊浦區律工委支持和推動建立“律師所聯盟”這個創新模式,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嘗試,開辟了中小所健康發展的新路。今年5月24日,市律協會長盛雷鳴與副會長黃綺、錢翊樑、周天平帶領全市各區縣律工委主任以及秘書處工作人員到楊浦區律工委進行調研,召開“楊浦律師所聯盟經驗交流會”,同楊浦區司法局副局長唐明祥,市律協監事長兼楊浦區律工委主任厲明、副主任王桂喜以及楊浦律師所聯盟的律師代表交流座談,認真總結楊浦區律工委探索建立“楊浦律師所聯盟”的先進經驗。
在律師事業改革發展的進程中,隨著國資所、合作所先后退出歷史舞臺,合伙所獨領風騷,引領著律師行業的規模化、品牌化、國際化發展,個人所也如雨后春筍般異軍突起,引人注目。
個人所多是由從合作所、合伙所中分離出來的資深律師所創建,專業特色很強,執業經驗豐富。但是,也普遍面臨人少力薄、辦公環境差、無法開展團隊合作和辦理經濟大案、難以履行社會責任和培養青年律師等方面的困難以及“今年開明年關”的窘境。2011年初,楊浦區陳迎瑞、汪順生、周榮明、顧劍棟等四家個人律師事務所主任相聚于昆山年會,在傾心交談中碰擦出智慧的火花,產生了改變現狀、“抱團取暖”的愿望,很快達成了組建“聯盟”的共識,并于2011年3月28日成立了楊浦律師所聯盟。而后,又有4家個人所加盟,執業律師總數近50名。兩年多來,“聯盟”創新管理,運作良好,人和氣順,業務倍增,展現出旺盛的進取活力和可喜的發展前景。
一、高起點聯盟,合署辦公,降低成本,提升個人所的職業形象
在楊浦區律工委的高度關注和指導下,楊浦律師所聯盟的構想和申請很快得到了楊浦區司法局的認可和大力支持。在楊浦律師所聯盟掛牌成立儀式上,楊浦區司法局副局長唐明祥到場表示熱烈祝賀。他指出,成立上海楊浦律師所聯盟是一個有益的嘗試,有助于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能有效地節約運營成本,發揮“聯盟”“1+1>2”的作用。楊浦律師所聯盟采用“合署辦公、成本均攤、資源共享、統一管理”的模式運行,根據服務于楊浦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百姓的明確定位,精心選擇了東外灘的一座高檔商務樓作為辦公場所,四家所合計均攤房租成本。楊浦區司法局領導每年多次親臨“聯盟”指導工作,區司法局律公科長每月都要到“聯盟”檢查落實,提供快捷高效的寶貴支持,為中小所的發展探索新路。
楊浦律師所聯盟的律師樓雄踞東外灘的風水寶地,環境優美,視野遼闊,上海的母親河黃浦江上千帆競發,鄧小平題字的“楊浦大橋”如長虹臥波,兩岸美景盡收眼底,令人賞心悅目。200多平方米的辦公樓,每個所主任擁有20平方米左右的獨立辦公室,窗明幾凈,格調優雅;大會客室、小會議室、文化休閑室都可與中型規模的律所相媲美。“聯盟”合署辦公,不僅降低了成本,更極大地改善了辦公條件和律所的形象,增強了“聯盟”律師的信心。
二、高層次探索,弘揚海派文化,建立自律機制,促進“聯盟”的正常運轉
由8家個人所組成的“聯盟”,各所主任各有不同的人生經歷和社會閱歷,有的是承接大所業務的創利大戶,有的是高級律師并擔任仲裁員職務,有的是執業超過25年以上的資深律師,有的是理工院校出身轉入律師領域,他們都是不同法律專業業務的佼佼者。從律所而言,是名副其實的小所聯盟;但從律師個人來看,說是“強強聯合”也不為過。只有通過高層次的探索和實踐,弘揚上海律師海派文化,建立高度自覺的自律機制,才能促進聯盟體的融合、合作和正常運轉。
海派文化,兼容并蓄。“聯盟”律師秉持平等互惠、共同發展的理念,以精誠合作的奉獻精神和包容豁達的寬厚胸懷,努力締造團結、民主、包容、謙讓的律所文化,共同“約法三章”,規定對跨所管理制度和決定重大議題必須做到:公開透明,沒有暗箱操作;平等協商,沒有隱性權力;尊重否決,沒有多數特權。“聯盟”內的主任律師對一些律所因派別意識所形成的制度冷暴力、造成的不和與分裂都感同身受,有切膚之痛。因此,“聯盟”特別設計了“一票否決制度”,如果遇到所際爭議的問題,一律實行一票否決制。如通過討論還不能達到統一,只要有一個主任律師不同意,這項動議就被否決;待實踐證明是必須實行的,持否定意見的主任律師也改變態度,全體通過方可實施。同時,也做了限制使用規定,對不合法理、違反常理、只顧私理的惡意亂用行為堅決予以糾正。此舉有利于消除不和諧因素,有利于“聯盟”的思想統一和團結一致,有利于弘揚先進的律所文化,使“聯盟”成員在心齊氣順的氛圍下合作辦事。作為聯合體,團結合作是海派文化的核心價值,通過自我約束的高度自律,建立起新型的所際關系和人際關系,造就和諧、寬松的集體互助環境。
楊浦律師所聯盟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合而不同。在合署辦公降低成本的情況下,各所自收自支,自負盈虧,互不承擔連帶責任,各所根據自身的專業特色,各自辦理自己的業務,走自己的業務發展之路。二是合為互助。專業互補,合作辦案,按照專業特色分工負責。刑事案件要兩人會見,各所之間可以調派人員支持;遇到不屬于自己專業特長的案件,可推薦他所辦理;公共資源共享,共同開發業務,以求做大做強。三是合求規范。除各所自建一系列規章制度之外,“聯盟”還專門建立了“公約”,以工作規范和行為準則制約所際關系,努力提高管理質量,確保“聯盟”的有序運行。四是合促發展。注重向社會和公眾提供義務法律服務,實施法律援助,不計報酬,無私奉獻,不斷提升“聯盟”的社會聲譽。
三、高立意創新,建立管理制度,形成團隊合力,推進“聯盟”健康有序發展
律師所聯盟的建立,如果僅僅是為了降低成本而組合,那只是一種只求生存的低層次觀念,更有違資深律師組建“聯盟”為律師事業發展作貢獻的抱負和初衷,必須創新管理制度,形成團隊合力,造就“聯盟”的持久生命力。
“聯盟”經過反復討論研究,對目前國內合作制和合伙制以及個人所的管理模式進行了總結類比,吸取有益經驗,融入創新元素,制定了六項管理制度:一是義務法律咨詢制度。每天有一名所主任值班,親自接聽熱線電話,接待社會成員上門法律咨詢,保證對外接待時間不留空當;熱情待客,耐心解釋,不收取費用,直到當事人滿意而歸。二是團隊合作制度。“聯盟”內部實行案源調劑,資源共享,專門設立了包括傳統業務以及知識產權、涉外貿易、海事航運等非訴專業領域在內的7個專業部門,由主任律師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領銜帶隊,進行跨所專業合作和團隊辦案。三是疑難案件會診制度。“聯盟”律師對復雜疑難案件進行會診,集思廣益,高招頻出,有利于提高辦案質量和法律服務水準。四是主任帶教青年律師制度。年輕律師拜師學藝,由主任律師帶領辦案,傳承經驗;代教主任律師要拿出案源和相應報酬真幫真帶;遇有專業合作項目,可自行協商搭配,形成團隊辦案,促進青年律師的健康成長。五是業務學習聯席會議和公約制度。規定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學習律師業務新法規,討論社會熱點問題和立法動向,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通報行業信息,安排下階段“聯盟”的工作;制定“聯盟”公約,明確了權利義務,將公約作為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六是主任季度輪值制度。每三個月有一個所主任擔任輪值主任,以奉獻精神主動為其他律所開辟業務案源,為“聯盟”各所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并全面負責“聯盟”各項制度的執行。三個月后進行述職講評,年底進行評比,評出優秀輪值主任,并予以獎勵。
實踐證明,通過創新管理的制度保證,使“聯盟”得以健康有序地運行,營造出氣順勁足謀發展、你追我趕比貢獻的良好氛圍。
四、高效率運作,深化管理創新,拓展律師業務,展現可喜的發展前景
在兩年的運作過程中,“聯盟”著力在思想理念、專業能力及業務發展三個方面加強管理。第一、樹立“先公益服務獲取社會認可,再建立專業品牌拓展業務”的思想理念。“聯盟”律師摒棄“一切向錢看,創收為追求”的市儈觀念,樹立忠誠為民、奉獻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先后在定海街道、大橋街道開展義務法律咨詢服務,舉辦大型社區法制講座培訓,組織對口居委會民事調解等公益活動,獲得了社區領導和社會公眾的廣泛贊譽。第二、打造學習研究型團隊,以“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邀請具備專業化、規模化、國際化經驗的律所傳授經驗,鼓勵和支持主任律師赴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等涉外律所參觀學習,并積極參與市律師協會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打開專業眼界,形成廣闊視野,努力提高律師的業務素養。第三、形成團隊合作跨所辦案的機制,解決了刑案中個人所無法會見的困難和跨省辦案的難題,使業務拓展和業務創收呈現可喜的增長勢頭。
管理制度創新,貴在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舉辦跨所集體活動是一大特色。兩年來,“聯盟”堅持每季度開展四次集體活動:一次業務學習和案件討論活動,一次聯席會議活動,一次集體義務法律服務活動,一次集體文化休閑活動。楊浦律師所聯盟黨支部成立以后,以樹立誠信服務理念和踐行社會責任為重要內容,加強隊伍建設,帶領“聯盟”律師開展義務法律服務,惠及定海街道19個居委會近20萬市民以及2000多家中小企業,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并多次組織黨建教育活動、“十八大”學習交流活動、愛國主義教育主題活動、廣場法律咨詢活動、專題業務交流會議、科技園區公益服務活動、“聯盟”主任律師工作交流活動等等,這些以往個人所不可能辦到的集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的形式和內容吸引了廣大律師的積極參與,增添了一種親近感、歸屬感和榮譽感,使“聯盟”真正成為律師的事業之所、歡聚之處和聯誼之家。
楊浦律師所聯盟建立兩年來,從兩個方面開拓業務:第一,服務楊浦民生,關注百姓疾苦,以社會公益服務作為著力點,打造傳統領域業務的大品牌和常青樹;第二,瞄準楊浦中小企業經濟發展的熱點,為高科技園區各類法律需求提供精細專業服務。“聯盟”憑借各所的組合力量,積極投身于街道社區動拆遷和治安維穩工作,并先后為上海知識產權園區、上海五高科工業園區、中國大學生上海實訓基地、楊浦區大橋街道工業園區等2000多家中小企業免費擔任義務法律顧問,解決他們在創業和經營中遇到的法律難題,為區域經濟轉型發展貢獻力量。“聯盟”效應使案源輻射范圍不斷擴大,眾多客戶紛至沓來,不斷有動拆遷房產糾紛、知識產權和股權糾紛的客戶慕名上門聘請代理律師,使各所業務量扶搖直上。“聯盟”所采用的創新管理模式,既將律師所的資源化零為整形成合力,又保留和發展了個人所的專業性,實現了現代管理學上的“雙贏”。兩年來,“聯盟”內的律師分別獲得了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獎、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優秀黨員、法律崗位標兵獎、區律師系統先進黨支部獎、區十大律師提名獎、區優秀律師獎、區優秀黨員獎,還有的當選為區政協委員、市律協各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等,充分發揮了“聯盟”凝聚人心、催人奮進、培養人才、推動發展的重要作用。
在經驗交流會上,“楊浦律師所聯盟”的經驗受到與會領導及各區縣律工委負責人的高度評價,普遍認為楊浦模式值得學習和借鑒。徐匯區律工委主任歐陽潤律師贊揚:楊浦律師所聯盟是上海律師行業的一朵奇葩!靜安區律工委主任唐勇律師表示:要在靜安區推廣楊浦經驗。盛雷鳴會長在總結發言中指出:楊浦區律師所聯盟的創立是一個制度創新,這種新的組織形式既有別于一般的合伙,也有別于一般律所之間的合作辦案,關鍵是管理制度和運作機制。上海市律協開展這次調研活動,目的就是要總結經驗,挖掘“閃光點”,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推廣,引導中小所的整合、重組與并購工作,推動上海律師專業化、品牌化、規模化發展。希望各區縣律工委積極謀劃與創導、各中小所主動參與,認真吸取楊浦區的成功經驗,在各區縣推行適合自身特點的中小所的發展模式,以改革創新、敢為人先的精神,為上海律師業的整體大發展打破“瓶頸”、拓展空間。
加強區縣律工委建設的重要舉措
8月12日,上海市律師協會在普陀區召開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工作會議。上海市律協會長盛雷鳴、副會長管建軍、秘書長萬恩標與全市17個區縣律工委負責人匯聚一堂,共同研究和探討律工委的制度建設。這是上海市律協繼5月“楊浦律師所聯盟經驗交流會”之后的又一次調研活動,也是九屆市律協加強律工委建設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普陀區律工委主任周朝華介紹了該區律工委加強制度建設的情況和經驗。
近幾年來,普陀區律工委根據《上海市律師協會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并不斷加強規范化、制度化建設。2012年,通過5個月的認真討論,總結實踐經驗,研究制訂了《普陀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并五易其稿,逐步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一、律工委會議制度
律工委全體會議是研究解決本區律師行業自律管理重要事務的會議,行使貫徹落實市律師協會和市、區司法行政部門有關律師行業重大決策、指導和監督的要求,審議、制定律工委工作計劃、工作制度和年度預決算,指導律師事務所規范化管理,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檢查和監督,維護律師權益,審議并組織培訓考核、文體宣傳以及指導青年律師沙龍和女律師聯誼會工作等方面的職責。規定律工委全體會議每單月第一周星期四下午召開,不能與會者應履行書面請假制度,并將委員全年出席會議的情況在內部刊物上予以通報。律工委會議決議將在每季度召開的全區律師事務所主任會議上傳達,或通過內部刊物等方式向律所公布。同時,制定了實行律師列席律工委會議的實施辦法。
二、律工委議事制度
明確規定了議事的原則、形式和紀律。特別規定按照議事程序辦事,集體決策“三重一大”事項(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由律工委全體會議研究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發揮民主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事項,對重要議題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三、律工委秘書工作制度
規定律工委秘書處是律工委下屬執行機構,受律工委領導,對律工委負責。對秘書處的主要職責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負責律工委的會議事務,包括會議通知、議題收集、會議的簽到和記錄,以及撰寫會議決議和相關文件;負責律工委內部事務,包括經常與律工委委員溝通信息,將會議決定及時通過內部刊物和郵箱予以公布;內部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印章保管;按照律工委會議確定的預算額度監督工作經費的使用。
四、律工委經費管理使用制度
對經費來源、預算制度、使用范圍、報銷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一是規定工作經費使用范圍。工作經費主要用于舉辦各類工作會議、業務講座、宣傳活動、文體活動、研討會、考察學習和聘請秘書,以及舉辦相關活動所發生的場租費、會務費、講課費、會議材料費、工作餐費等經費;二是嚴格執行預算制度。律工委應按照市律協的相關要求,及時制定并上報年度經費預算,并嚴格在預算額度內使用經費。律工委各副主任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及分管項目制定經費預算報律工委主任,并經律工委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后報區司法局律師黨委備案;三是對工作經費支出實行預算歸口管理。規定報銷程序為:經辦人申報———秘書長核定———主任審批———財務報銷,并特別規定3000元及以下由秘書長審核簽字報主任審批支出,3000元以上須報律工委會議研究后實施。明確要求實際支出情況應每季度向律工委會議書面報告,每年向全區律師事務所主任會議通報;四是加強財務監督。規定律工委應按照市律協的要求,定期將律工委會議審議通過后的年度經費使用決算報市律師協會備案,并通過《普陀律師》和區司法局律公科郵箱向全區律師事務所公布,接受民主監督。
五、律工委文書檔案、物品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統一的文書檔案,由秘書負責建檔、歸檔、存檔,并于次年第一季度交市律協存檔;秘書負責保留律工委組織實施的各種會議、活動、培訓等方面的會議簽到表、會議記錄及其他書面記錄材料;建立設備、物品賬冊登記制度,由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或移交。
這是一個比較全面、比較完善和針對性、操作性比較強的區縣律工委工作規則。實施各項工作制度以來,普陀區律工委的工作實現了有序運作,到會率達到80%左右,進一步提高了律工委的工作效率。
各區縣律工委負責人聽了介紹后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就進一步完善律工委工作規則提出了許多補充意見和建設性的建議。
盛雷鳴會長在總結講話中指出:八屆市律協設立了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在全國是首創,運作是成功的。九屆市律協要不斷總結經驗,致力于進一步完善制度管理,要在普陀區律工委工作規則的基礎上,綜合其他區縣律工委好的做法、經驗和建議,在年底前推出一套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區縣律工委工作制度,使區縣律工委的工作有章可循,進一步提高自律管理水平。他要求各區縣律工委遵循“市律協派出機構”的明確定位,發揮聯系群眾、上傳下達的優勢,將市律協的行業管理延伸到基層,加強自律管理,貼近服務律師,團結廣大律師規范操作、誠信服務,為上海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要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制度建設貫穿始終,努力推進律師隊伍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升上海律師行業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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