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6月1日電(記者周立權)吉林省吉林市5月31日設立城市管理法庭,負責審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所涉及的行政案件和非訴案件。
記者從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城市管理法庭由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員及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共同組成。執法局人員配合行政審查合議庭開展審核和強制執行工作,負責審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所涉及的行政案件和非訴案件,實行審執一站式完成。
城市管理法庭創立后,如果個人或單位存在適用一般程序違規時,城管執法人員將不再開具罰款票據,也不允許直接收罰款,而是讓當事人去指定銀行繳費。如果在3個月后無任何理由不繳納罰款,就會轉移到城市管理法庭,由法院下傳票,強制執行。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介紹,創立城市管理法庭,客觀上使罰繳分離,避免了行政執法與相對人的直接沖突,為化解城管執法人員與被執法者之間矛盾、增進社會和諧將起到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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