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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第一法院官方微博將全程圖文直播庭審實況 558名社會人士簽名呼吁對其輕判
“慈母溺子案”今日審理
韓群鳳在看守所經過了150多個日夜之后,將在今天接受審判。根據第一法院安排,今日上午9時30分,韓群鳳溺子案將在社會的廣泛關注之下公開開庭審理,近二十家媒體聚集在石龍鎮見證韓群鳳受審過程。
第一法院對韓群鳳案件煞費苦心,專門向媒體發布《采訪須知》稱,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該院將會利用第一法院官方微博對案件全程圖文直播。同時,針對韓群鳳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特殊情況,法院最終確定僅由中國網絡電視臺對此案現場同步直播,以減輕對韓群鳳的精神壓力。
除了韓群鳳之外,她的丈夫黃先生再次成為關注焦點。昨日,記者撥打黃先生電話發現,他私自將電話呼叫轉移到大嶺山一位陌生人的手機上。“被呼叫轉移”的羅先生異常苦悶,“我為他做了半個月的電話秘書了”。
記者獲悉,除了韓群鳳親友、鄰居向檢察機關提交的求情書之外,社會公眾和團體也發出了求情簽名信,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已經收到558個簽名請求對韓群鳳輕判。
法院微博全程直播庭審
東莞市第一法院稱,該院受理韓群鳳故意殺人一案后,十多家媒體紛紛致電要求采訪庭審活動,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并依法保障庭審的正常進行,法院要求媒體記者需要攜帶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和記者證才能采訪。
另外,法院還針對當事人韓群鳳的特殊情況進行了特別安排。由于韓群鳳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為了減輕對她的精神壓力,法院確定由中國網絡電視臺進行現場同步視頻直播,東莞陽光網進行庭審錄播,并由專人進行攝影提供給媒體使用。
據悉,第一法院還將在該院微博對庭審進行同步圖文直播。
新聞回顧
審判員有7年刑事審判經驗
韓群鳳案件已經確定在第一法院二樓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目前,該案合議庭人員也已經最終敲定,法院發布消息稱,該案將由審判員李纓擔任審判長,審判員薛楓艷和人民陪審員鐘柏茂依法組成合議庭。
據了解,審判員薛楓艷是一名經驗豐富的女法官,她已有著7年刑事審判的經驗。人民陪審員鐘柏茂擔任法院陪審員已有兩年時間,他的社會職務是東莞婦幼保健院的副院長,對特殊兒童的狀況有比較深入的了解。
丈夫始終拒露面
竟將來電轉到別人號碼上
自韓群鳳“溺子案”見諸報端之后,其丈夫黃先生一直拒絕正面接受媒體采訪,數月以來備受詬病。韓群鳳“溺子案”開庭在即,韓群鳳的丈夫黃先生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不少網友發表言論稱,在回避了媒體數月之后,黃先生應該“有話要說,有話想說”。
昨日記者電話采訪黃先生時,竟然發現他單方面設置了呼叫轉移,將所有的來電都轉移到了一個陌生人的號碼上。
將手機來電轉移到陌生人的號碼
這個號碼主人姓羅,多年來一直在大嶺山做生意。昨日,羅先生向記者大吐苦水,“我就像他的秘書一樣,每天幫他接電話,已經有半個月了。”羅先生稱,半個月前他開始接到法院、媒體和黃先生朋友打來的電話,最后才知道自己的手機被對方設置了呼叫轉移,“我像中彩票一樣被他抽中了”。
羅先生說,了解韓群鳳的事情之后,他對黃先生一家很同情,他認為黃先生出面對妻子的案件有好處,“他以這種無賴式的轉移電話方式進行逃避,是不負責任的”。
昨日,羅先生再次撥通移動客服熱線,“客服人員告訴我,這種情況沒辦法解決”,他無奈地說,還不知道要替黃先生做多久的電話秘書。
案發前曾接到疑似韓群鳳電話
本報記者在采訪韓群鳳案件的時候,曾經了解到韓群鳳與丈夫關系不好。韓群鳳的鄰居告訴記者,黃先生有不回家的情況,還聽到過兩人發生爭吵。
昨日,羅先生也向記者透露,他使用“被呼叫轉移”的號碼不久,曾接到過一個疑似韓群鳳的電話。羅先生說,去年6月的一天,他接到過一名女子的電話,該女子很急切地在電話中說“老公,你什么時候回家吃飯”。另外,該女子還說了一些為何一直不回家,請他快點回家的話。
結合韓群鳳案件,羅先生表示,韓群鳳的丈夫不可能隨便選一個號碼設置呼叫轉移,“我現在所用的號碼以前有可能由韓群鳳丈夫使用過”。
羅先生據此推測,在案發前,韓群鳳的丈夫有不回家的情況,韓群鳳和丈夫之間由此產生了矛盾。
引發關注:社會各界558個簽名呼吁輕判
韓群鳳“溺子案”見諸報端后,近一個月來一直引起熱議。一方面,韓群鳳的親朋好友、住地居民近千人向東莞檢察機關遞交了聯名求情信,要求對韓群鳳輕判。另一方面,5月22日,婦女/社會性別學學科發展網廣東子網絡、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和廣州新媒體女性網絡通過網絡媒介為韓群鳳聯合發出簽名信,為韓群鳳發起自愿簽名活動,短短3天就收到了300多封支持簽名郵件。
簽名信中寫道,希望法官在判決時能考慮到這位母親對兒子13年的愛和付出,考慮到她缺乏社會支持、事實上也缺乏家庭幫助的情況下獨力照顧孩子的艱難狀況。同時,簽名信還稱“應該關注到腦癱兒這個群體,我們希望能夠杜絕類似的慘劇發生,希望我們的社會政策能夠給韓群鳳這樣的母親和家庭以希望。”
昨日,該項簽名活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截至5月31日共收到簽名558個,簽名者包括學生、教師、公務員、公司職員、農民工等。(記者唐紅杰)
東莞母親溺殺腦癱雙胞胎 控方稱有法定從輕情節

全國類似韓群鳳的人倫慘劇凸顯一個問題:拿什么拯救腦癱兒父母
連日來,南方日報獨家報道東莞母親韓群鳳溺殺腦癱雙胞胎自殺未遂的案件后,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記者調查發現,母親殺腦癱兒不是個案,我省及全國多個地區都曾發生這種人倫慘劇,廣東省殘聯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有相應的救助制度,未來將繼續改進。
●控方:被告有法定從輕情節
南方日報調查了解到,在案件偵查階段,韓群鳳的家屬、鄰居、同事以及村民共約四五百人寫求情信求情。本報報道之后,案件通過本報微博及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微博轉載,開始在網絡上迅速發酵,留言求情的網民不斷遞增。全國各大媒體紛紛聯系采訪,讓法院倍感壓力。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繼續審慎對待此案。
記者從起訴書了解到,檢察機關認為,鑒于被告人在作案時控制能力明顯削弱,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廣東省律師協會刑法專業劉律師認為,起訴書如此認定,應當已經有專業司法鑒定機構的專業認定,韓群鳳如果是精神病人,結論會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韓群鳳應是患有抑郁癥,因此責任能力有限,在法律上,這屬于法定可酌情從輕處理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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