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律師成立普法講師團對學生進行普法
日期: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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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大連市律師協會成立了律師普法講師團,20多名成員全部由辦理過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律師組成,義務到大連市各大、中學進行普法。12月3日,記者跟隨普法講師團來到位于大連市甘井子區的尚立中學,聆聽了一堂針對學生的“普法課”,也了解到了學生們現在最感興趣的法律問題。
發生在大連市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讓人震驚
2009年1月,大連市某中學學生小陳和小宋因沒錢上網,到劉家橋一戶居民家打算盜竊,結果被女主人發現,一頓臭罵,二人灰溜溜地走了。路上,二人越想越氣,自己在網上想搶誰就搶誰,想殺誰就殺誰,今天這樣還不讓網友笑掉大牙啊。二人又折返回去,沖進門便將女主人打倒在地,還用繩子綁了起來,翻走10元錢和一部手機,結果二人因剛滿14周歲被甘井子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大連市某中學生小李,因沒錢上網,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瘋狂盜竊電信、移動公司的銅導線、電纜,賣得贓款400多元,造成公私財物損失10萬余元。經過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以盜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大學生李某入學后辦了一張信用卡,透支額度5000元??袼⒁粋€月后,李某透支了4999元,正當他一籌莫展時,他在網上發現一種很流行的“玩轉信用卡”的方法,就是到不同銀行辦理信用卡,然后利用這些銀行卡免息還款期不同,透支還款??ㄏ嗫?,可以一直用銀行的錢,還不用付利息。他一下子辦了15張卡。很快,他發現辦理的這些卡全透支完了,三年欠下銀行本金10萬多元。李某因信用卡詐騙罪被起訴,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并處罰金20萬元。
據了解,現在一些家庭經濟條件好了,不少家長對于孩子過度溺愛,養成了孩子“稱王稱霸”的性格,還有一些學生為尋求刺激鋌而走險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高中生想知道的法律問題
普法講師團的20多名律師是從大連市多家律師事務所抽選出來的熱心于公益事業的律師,他們來到學校普法,通常是每人“承包”一個班級,和學生們互動式地以案說法。在尚立中學二年三班,記者發現學生關注的法律問題主要圍繞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現同學被外校生欺負,出手相助是不是正當防衛?
根據法律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但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如果同學被外校生欺負,應當積極勸阻,化解糾紛,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報警,及早同學校及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切不可不分青紅皂白“出手相助”,以防防衛過當構成犯罪。
二、發現有人受傷躺在路邊,如果相救被賴到怎么辦?
救死扶傷是一個公民的義務,學生發現有人受傷躺在路邊,應當及時撥打“110”、“120”報警,同時勸說附近市民留在原地作證,并保護現場。
三、在QQ群中聊天談到同學隱私是否構成侵犯名譽權?
由于QQ群中的同學相互認識,如果在群聊中涉及其他同學隱私,或肆意攻擊同學人格,均可能在一定范圍內造成該同學人格評價降低,構成侵犯隱私權、名譽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同學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加害同學的刑事責任。
四、老師體罰學生,打了學生兩個耳光是不是犯罪?
學生的人身權不受非法侵害,老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輕微傷的,除賠償醫療費外,還將受到紀律處分;造成學生輕傷以上的,就涉嫌故意傷害,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這些問題,普法講師團的其他律師也分別講述了學生們非常關心的問題,徐少鋒律師跟學生探討交通肇事,寓教于樂的講課方式讓學生們耳目一新,很快一節課40分鐘過去了,同學們意猶未盡,拉著他不讓他走。同學們認為,律師們講述的案件非常貼近他們的生活,讓他們長了不少見識,也讓他們了解到哪些事情是做不得的。
王金海律師說,給未成年人普法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事,外國學生在很小的時候就有很強的法律意識,而我國的一些學生卻因為忙于學業,法律知識在他們腦中是相對較少,近幾年,學生犯罪率逐年升高,主要是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學生普法工作迫在眉睫。
目前,他們已經到全市18所大中學校對16000多名師生進行了義務普法,受到了學校的熱烈歡迎,有的學校他們甚至去了兩次到三次。希望能有更多的律師加入到這個隊伍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