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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律師服務團奮戰維穩一線用法律服務調處化解涉農矛盾糾紛
“圍繞‘三農’發展和改革事務提供法律服務,積極介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涉農事務,幫助當事人完善法律文書和經濟法律行為,保障農村保增長促發展活動的依法進行;加強律師對農村勞動力轉移中遇到的矛盾糾紛的代理工作,為農民外出務工合同、農村土地轉包、租賃、使用權入股合同等各類農業合同提供起草、審查服務,切實為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2009年3月,廣東省司法廳在全省律師隊伍吹響了號角———在全省律師中挑選100名律師組建成立“三農律師服務團”。成立1年半的時間,律師團的律師們以中立的地位和專業的法律知識,不僅化解了大量的涉農矛盾糾紛,為農村的和諧穩定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還成為了地方黨委政府處理涉農事件的“法律參謀”。
發揮職能作用組建涉農律師服務團
廣東省“三農律師服務團”團長、廣東廣信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曉華介紹說,作為農業大國,農業、農村、農民這“三農”問題一直關系著我國的發展,一直是從中央到地方黨委政府最關注的重點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有關“三農”的矛盾糾紛,如土地轉移、“外嫁女”等,并由此引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 王曉華說,成立律師服務團主要出于幾個方面的考慮:農民的法制觀念不強,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來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農村缺乏高素質的法律人才為他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在基層,某些執法人員不依照法律法規辦事,甚至采取簡單粗暴的方式解決“三農”糾紛,使矛盾更加激化;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規無法涵蓋“三農”出現的新問題,造成了法律層面的缺失與空白。“因此,就迫切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法律工作者,到農村去為農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組建“三農律師服務團“是形勢所需。” 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楊日華說:“組建成立“三農律師服務團“,就是為了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能作用,從法律層面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切實維護農村和諧穩定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快推進農村民主法制的進程,為廣東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律師服務團的職責是為涉及“三農“的問題提供優質、高效、及時、準確的法律服務,而且還要為“三農“工作管理部門及其領導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楊日華說,律師服務團由100名律師組成,成員由律師協會在具有較高政治素質、較豐富執業經驗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律師中推薦。各地市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成立分團。 為了讓律師團能真正為農村服務,廣東省司法廳還專門出臺了《“三農”律師服務團工作暫行辦法》,不僅對律師團的宗旨和職責、組織與管理、工作方式與范圍、工作要求等給予了規定,還明確了相應的獎勵與懲罰制度。
發揮能動作用維護社會穩定“助推器”
“三農律師服務團”的成立是否能發揮作用,在湛江這個農業大市應該最能體現。據悉,“三農”律師服務團在化解農村矛盾維護穩定上確實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律師團通過法律社會化服務,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層第一線,從而有效地維護了當地的社會穩定。 湛江市“三農”律師服務團團長、市司法局副局長阮超英說,湛江一方面農村法律普及、宣傳工作存在著薄弱環節,另一方面歷史遺留問題復雜,信訪維穩工作量大,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律師服務團主要負責處理農村中因山林、土地、灘涂權屬爭議或者宗族矛盾引發的、且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糾紛;因干群糾紛引發村民集體上訪或投訴的;已經造成或者可能引起黨群、干群關系緊張的;案件本身或者因矛盾糾紛久拖不決容易引發群體性上訪或沖突的;有可能影響當地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的其他案件和糾紛的重大涉法事件或案件,并向群眾宣傳和解釋相關法律法規。 “律師服務團與維穩部門的目標是一致的,只是角色不同。律師服務團立足湛江現實,對農民實行法律援助,在維穩方面起了“助推器“的作用。同時架起了政府和農民、農民和司法機關之間溝通的橋梁,把信訪引向信法,把無序變成有序。”阮超英這么理解“三農律師服務團”的作用。據了解,湛江市政府還專門在上訪接待處為“三農律師服務團”成立了律師團工作站。“其實很多事情如果及早介入,通過向對立雙方宣講法律法規,就可以把潛在的矛盾和問題從源頭上解決,從而避免不穩定因素的出現。”律師服務團律師、廣東國誠律師事務所主任梁勇說。 梁勇所在的這個工作站由35名律師輪流值班,每人半天,也就是平均每人每個月都要到工作站至少值一次班。工作站就設立在市政府來訪接待處對面,許多上訪者在進入接待處前,可以先到律師服務團聽聽律師的意見,得到最專業的法律建議后,往往就打消了上訪的念頭。“實際上,很多來上訪的案件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內很好地解決,而不至于一定要上訪。”梁勇介紹說。像梁勇這樣的律師,在律師團里的工作完全不收來訪者一分錢,他們每年年底會評選出10個好案例和10名優秀律師。被評為優秀律師的,就會被授予“農民之友”榮譽稱號,予以表彰和嘉獎。 律師服務團里的100名律師都是湛江市各律師事務所的精英骨干,在該團剛組建的時候他們就前來自愿報名,然后由該團擇優聘用。梁勇認為,通過這一舉動,糾正了社會上不少人此前對律師存在的偏見,充分體現了律師的社會責任感。 一般被律師服務團受理的維穩案件,往往都是歷史積案,案情較為復雜,有的案件當事人已經多次到省到京上訪,問題仍難解決。盡管有些極其復雜的案件在律師們盡了最大努力后還是無法結案,可由于律師的介入,上訪群眾的對立情緒緩和了,到上級上訪的沖動也平息了。在律師服務團看來,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維穩的效果,體現了律師服務團工作的成效。
講解通俗法理27年積怨4個月解決
“三農”律師服務團調處的下面這宗案例就非常有代表性:從1982年開始,因為土地使用權屬的糾紛,湛江市赤坎區的嶺仔村與堂美村的村民成了仇人,碰頭都不打招呼,有幾次還差點發生村與村之間的械斗。雖然政府多次進行調處,但因爭議雙方意見分歧太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致使該糾紛一直未能解決,積怨也越來越深。經過27年的相爭,雙方村民反目成仇,積怨加深,關系很緊張,嶺仔村的部分村民還多次到區政府上訪,并揚言要毆打負責調處的干部。律師服務團介入后,通過召集兩村代表座談、調解,擺事實、講法律,經過4個月的不懈努力,兩村在調解協議上簽名蓋章,一起歷時27年的糾紛和積怨,通過農村維穩律師團提供法律援助,終于冰釋前嫌。 “想起來真后怕!差點就打起來了,械斗的后果真不敢想象。”村民蘇和祥說。“一直打了很久的官司,兩個村都花了不少錢。”堂美村村長謝華養介紹說,兩個村抱著寧愿打官司也不能給對方一點好處的想法,導致27年里雙方都白白花掉了幾十萬元。 謝華養說:“律師服務團的人來了數十次,每次都和村民坐在一起,敞開來談,談到明白為止。律師扮演的都是中間人的角色,不代表政府和各方的利益,這樣是很受農民歡迎的。” “將法律法規演變成易于接受的最簡便的語言,讓農民能理解你講的話,對律師也是一種挑戰。”參加調解的律師黃忠明說,與村民的溝通是有難度的,講法律,村民不理解,要以最簡單、最通俗的道理來談。“正因為這樣,許多村民都把律師團成員當作自己的人,由此4個月成功調解了這個歷經27年的糾紛案。”
當好法律參謀協助政府解決涉農問題
據湛江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嚴植嬋介紹,律師服務團受理政府交辦的4類案件,即受理信訪部門批轉的案件、陪同市縣領導到基層接訪時受理案件、參加政法機關巡訪時受理案件、受理市縣兩級黨政領導和黨政機關批轉的案件。 嚴植嬋說,律師服務團的工作方法是將案件立足于調處化解、止紛定爭,不簡單引導當事人輕率訴訟。律師服務團要就案件性質和涉及的主要問題提供準確的法律分析意見,對訴求無理的,認真做好說服工作;對訴求有理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提出合理合法的處理建議。而律師服務團辦理的案件,一經發出該案件的法律意見書即為辦結,當事人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上訪或投訴的,將不予受理。“律師服務團的工作不僅僅是調處化解、止紛定爭,還要就所處理案件的性質和涉及的主要問題提供準確的法律分析意見,對訴求無理的,認真做好說服工作;對訴求有理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提出合理合法的處理建議。”嚴植嬋說。 為了解決湛江市東海島重大鋼鐵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中出現的問題,湛江市委帶領市直有關部門領導到東海島約訪部分群眾代表,隨行的還有湛江市“三農”律師服務團的7名律師。隨后的工作中,律師們不僅在征地拆遷中為農民無償提供了法律服務,還就征地中的法律法規向群眾展開了法制宣傳教育,使群眾明白了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哪些是無理條件,從而促使了問題的圓滿解決。 在湛江市舉行的市、縣、鎮三級領導基層大接訪中,每次接訪都有律師服務團的身影:100名律師分批陪同市、縣、鎮領導到各接訪點接待群眾來訪。在接訪活動中,律師團的律師不僅為群眾現場解答相關的法律問題,還當場受理了糾紛的調解任務。律師們發揮專業優勢,為群眾解答農村土地權屬、土地承包、人身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指導群眾合理合法解決矛盾,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意見,得到了參與接訪領導和來訪群眾的好評。 “農村維穩律師團成立以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和其他行政機關代替不了的工作,發揮了獨特的作用,取得了寶貴經驗。律師團所辦結的黨委政府交辦的維穩案件,均能從根本上化解糾紛,及時消除了不穩定因素,為維護農村的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湛江市市委書記陳耀光對“三農律師服務團”在農村維穩中發揮的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我們要再接再厲、完善充實這一制度,爭取更好的工作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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