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監獄勞教公職律師上崗
日期:2010-09-07
作者: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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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6日)上午,安徽省司法廳負責同志為谷桂林等30名該省監獄勞教部門的公職律師頒發了證書,這標志該省在監獄勞教系統開展公職律師工作正式啟動。在監獄勞教系統開展公職律師工作是安徽省創新監獄勞教法制建設的一次有益嘗試,旨在利用系統內部的法律人才資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動監獄勞教系統法制建設。
根據安徽省司法廳在監獄勞教系統開展公職律師工作的意見要求,這30名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并任職于監獄勞教單位的公職律師,要為本單位的行政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和法律建議;經所在單位同意,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本單位其他應由公職律師擔任的工作等。
安徽省司法廳廳長孫建新說,法制工作是監獄勞教工作的基礎性、保障性、全局性工作,在推動制度完善、執法公正、監所依法治理和監獄勞教事業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公職律師的引入是推動監獄勞教法制建設的新生力量,要創造條件保證其發揮作用。同時,監獄勞教系統要以推進法制建設為契機,健全決策機制,提高決策水平;規范制度建設,增強執行能力;堅持陽光執法,落實執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