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訂的《律師法》實施兩年多以來,在破解律師執業“三難”(會見難、閱卷難和調查取證難)問題上,我省還存在一些問題。作為省政協今年的工作要點,8月13日,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具體承辦了《律師法》實施情況座談會,針對律師執業“三難”情況,邀請省公檢法司的代表、律師代表和政協委員共同會診。 座談會上,根據省司法廳副廳長王翠鳳介紹的我省律師執業遭遇的“三難”情況,律師代表、省政協委員紛紛結合自身經歷談及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遭遇的“三難”狀況,反映出《律師法》修訂以來,我省律師在實踐中的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難落實情況并未得到有效改觀。 與會者一致認為,導致律師執業權利無法全面落實,立法上的缺陷是主要原因。修訂后的《律師法》對相關權利的完善缺乏法律上的保障和救濟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權利的落空。為了盡快改變律師執業“三難”狀況,與會者呼吁盡快啟動刑事訴訟法修改程序,消除我國刑訴法與律師法之間的沖突,同時建立律師與公檢法之間的正常溝通機制和意見反饋機制,共同維護司法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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