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之一、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雪森表示,舉報首開是因為“對其印象深刻”。“土地成本沒有增加,鋼材、水泥成本沒有大幅增加,房價就從9000多元的開盤價一直漲到3萬多元,讓人難以相信這是正常合理的經營行為。”李雪森認為,土地成本是一開始就定了的,不能說周邊土地價格漲了,之前開發(fā)的樓盤就要漲價,一塊地上的房屋應該只跟所在的土地有關系。
據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006年9月1日發(fā)布公告顯示,北京首開天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受讓北京市朝陽區(qū)東壩鄉(xiāng)單店住宅小區(qū)二期土地使用權,宗地面積354233.15平方米,規(guī)劃建筑面積433021.07平方米,土地成交價32039.52萬元。2008年10月該項目擬預售均價9600元。但是,到了2010年4月17日開盤時,該項目E17#、E19#住宅樓開盤價達到36000元。
李雪森、劉汝忠兩位律師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guī)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同時,《價格法》規(guī)定,生產成本或進貨成本沒發(fā)生明顯變化,經營者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予以行政處罰。李雪森認為,北京首開天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牟取暴利,一經查證屬實,應承擔相應責任。他們于5月21日通過特快專遞,分別向國家發(fā)改委和北京市發(fā)改委送達了舉報書,其中快遞給國家發(fā)改委的舉報已經由快遞公司回復于前日收到。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兩位律師還沒有收到其他反饋。
按照程序,舉報人遞交舉報信后,將會由物價檢查機構依據相應法律法規(guī)核實情況。一旦核實,將要求收取暴利方立即停止收費,并處以最高5倍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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