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觀影接連“受氣”
凌斌在南寧市航洋國際購物中心的百老匯影城辦理了一張鉆石會員卡,經常前去看電影。出于職業習慣,他對于自己作為一個消費者的權益十分敏感。3月5日,他向記者講述了最近幾個月來在影城觀影遇到的不快經歷。
經歷一:廣告優惠“不頂用”
凌斌說,去年10月28日晚9時40分許,他拿著鉆石會員卡和朋友一起到百老匯影院看電影。按照影院發卡時的承諾,他的鉆石卡可以享受五折優惠。當時百老匯影院正在搞活動,公開發放廣告宣傳單,上面稱每晚9時30分以后鉆石卡會員獨享折上折。按此優惠條件,他持鉆石卡購票每張票可優惠到20元。
然而,當他拿著鉆石卡和廣告單去買票時,工作人員卻按25元一張劃取了他的費用。他發現后,當即向工作人員指出了錯誤,但對方沒有處理,也沒有作出合理解釋,而是叫他和朋友讓開,不要擋道影響后面的生意。在此過程中,他感覺對方的態度和言辭不友好,使他的人格尊嚴受到了傷害。
經歷二:攜帶食品觀影受阻
去年12月21日晚,凌斌又到百老匯影院看電影,購票后正準備進入影廳,影院工作人員將他攔了下來,要求他將自帶的食品寄存后才能進入影廳觀影。工作人員告訴他,如果他一定要在影廳內吃東西,可以在影院內購買。他當場和影院方進行了交涉,但沒有結果。而此時電影已開播20分鐘了,他只能將自帶的食品留在了影院。
經歷三:“鉆石”被當成“銀”
今年2月24日晚10時35分和27日晚10時30分,凌斌到百老匯去看電影。當初他是按照鉆石卡的價格交錢辦理的會員卡,本應享受最低的折扣,但工作人員按照銀卡的消費標準劃取費用,因而多收了他的錢。
維權:先投訴再起訴
在因攜帶食品問題“受氣”后,凌斌向轄區埌東工商所進行了投訴。他認為,百老匯影院禁止消費者外帶食品進入影廳,卻允許影院銷售的食品被帶入影廳內,這種做法屬于強制交易行為,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
3月9日,埌東工商所一名姓鐘的工作人員說,當時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后,他們找到百老匯的負責人了解情況。該負責人表示,這是影院的規定,如果消費者不能接受,影院可以退票。“這好像是他們內部的一種行規,目前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去處理。”鐘姓工作人員說。最后,影院方面給出了書面答復,但凌斌感到不滿意。
今年初,凌斌委托同事,針對前兩次遭遇,一一向南寧市青秀區法院遞交了訴狀。
對于后來鉆石卡被錯當銀卡收費的情況,凌斌也委托了同事,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3月9日下午,凌斌的代理律師再次向埌東工商所遞交了投訴材料。工商人員表示,會及時與影院方面聯系了解情況,“如果確實多收了錢,這個錢肯定要退還”。
商家說法:這樣維權有點過度
3月10日上午,凌斌起訴百老匯影院的第一起官司在南寧市青秀區法院開庭審理。
凌斌的代理人說,影院不按照廣告宣傳單上所宣稱的標準出賣電影票,已經構成違約,侵犯了消費者公平合理交易的權利。同時,影院工作人員在處理過程中所采取的態度和言辭,嚴重傷害到了原告凌斌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因此,他請求法院判決影院登報向原告凌斌道歉,返還多收取的票價10元,并承擔凌斌因維權所支出的費用540元。
影院方面的代理人說,該事件是由于工作人員的操作失誤造成的,并非有意。而且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影院工作人員態度一直很平和,根本談不上傷害原告的人格尊嚴。經事后向工作人員了解,當時原告買完票離開柜臺后才發現情況,又折回來站在買票隊伍的旁邊與工作人員理論。由于工作人員正忙于向其他顧客賣票,便叫原告去找經理反映。
“影院每天有兩三千人買票觀影,出現個別錯誤很正常。”影院代理人說,影院設有專門的大堂經理去處理類似的“突發事件”。但遺憾的是,原告并沒有走正常的途徑反映解決。直到接到法院的傳票,影院方面才知道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影院的代理人陳女士說,原告起訴后,他們主動聯系原告登門道歉,送電影票給原告,但遭到了拒絕。“我們想提供好的服務給他,但他不配合。”陳女士說,她感覺這樣的維權有些過度。
而凌斌的代理人表示,這是一場公益訴訟。凌斌律師希望通過本次訴訟,能夠提醒像影院一類的服務型企業,端正服務態度,注意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一個合理公平、明確清晰的消費環境。
最后,當法官提出調解建議時,凌斌一方堅持讓影院方登報道歉,影院方表示不能接受。庭審暫時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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