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已通過2008-2009年度考核的共有492家律師事務所、5996名律師。記者查閱我省2008-2009年度律師事務所年檢公告時發現,如“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因使用了“律師集團”文字,將不得不進行變更名稱。
根據規定,律師事務所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漢字組成,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其簡稱;國家名稱,重大節日名稱,縣(市轄區)以上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中心”、“集團”、“聯盟”等字樣;帶有“涉外”、“金融”、“證券”、“專利”、“房地產”等表明特定業務范圍的文字或者與其諧音的文字。同時,律師事務所使用名稱,不得在核準使用的名稱中或者名稱后使用或者加注“律師集團”、“律師聯盟”等文字。
據了解,該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辦法施行前律師事務所名稱不符合該辦法有關規定的,應當自辦法施行后一年內予以變更。律師事務所違反規定使用名稱情節嚴重的,將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據《律師法》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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