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稱,建立黨建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強化律協黨委的核心領導和監督作用、完善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基礎建設、搭建律師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平臺等,惠州在律師黨建工作中這些獨特的經驗和做法,為我省律師黨建工作積累了相關經驗,并作出了相應表率。
“干任何事情,都必須要有相關經費的支持,”惠州市司法局副局長、惠州市律協黨委書記郭建明對此深有體會,“惠州采取了相關保障措施,切實從經費上解決了律師黨建工作的財務之憂。”
據悉,惠州主要采取了“三個一點”的方式,每年解決的黨建工作經費都不下20萬元。首先,從協會中撥一點。市司法局要求律師協會,每年從會費中提取不少于總會費的2.5%作為黨建經費。其次,建有黨支部的律所合伙人支持一點。每個律師所每年為每名黨員提供500元活動經費,以保證黨組織活動正常開展。再次,律師黨員個人掏一點。市委組織部將律師黨員所交的黨費,每人每年留存100元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