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名律師崔武在行知小學設立“崔武律師公民教育工作室”,定期以講故事、玩游戲等形式給學生上公民教育課,寓教于樂,深受歡迎。崔律師還編出公民教育“三字經”:“我是誰?世間最。俱平等,結社會。不高傲,不自卑。不造神,不怕鬼。存正義,明是非。愛和平,反暴力……”如今,孩子們都能背誦。楊瑞清校長說:“我們將通過這一教育來培養(yǎng)孩子的民主性格;通過公民生活的體驗,來培養(yǎng)現(xiàn)代小公民。”崔律師下功夫、化力氣摸索培養(yǎng)孩子法律意識的路徑,頗具遠見。
毋庸諱言,長期以來,公民教育被有意無意地忽視,反觀我們的中小學生教育,除語數(shù)外等主課之外,雖說也有政治常識教育,但學的多是“擁護”、“熱愛”、“提倡”之類的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內容(當然其中有些也是孩子必需具備的素質教育),幾無民主、自由的影子,至于篇幅甚少的法律內容,也僅僅是“守法”的說教。以往傳統(tǒng)社會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道德教育塑造的是履行義務、遵守服從、淡化個性的“臣民”人格,這種教育的最終“成果”只能是培養(yǎng)大批的“百姓”,而不可能是現(xiàn)代意義的公民。何謂“公民”?普適的法律定義是:從個人與國家的權利義務關系來對個人作最基本的社會成員的身份定位。美國法學家約翰*雷諾茲曾提出“好公民”的三個標準:一、忠誠服從法律,這是公民的外顯層面;二、積極參與公共生活,勇于爭取自由,敢于捍衛(wèi)和擴展自己的權利,這是公民的內核;三、個人品質,這是公民的基礎構成。現(xiàn)代文明要求國民自覺實現(xiàn)兩個“轉化”――自然“人”轉化為公民社會中的一員,臣民轉化為人格平等的公民。中國要融入全球性的現(xiàn)代文明潮流,必須逐步實現(xiàn)這兩個“轉化”;而要實現(xiàn)這兩個“轉化”,必須在全民普及公民意識的教育,使其對民主、自由、法律之類的文明知識由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由知者甚寡到知者甚眾,并且還要加上一條:從小“知之”。
西方人看中國孩子“聽話”、“本分”、“老實”、“乖巧”,其實,這正是中國孩子從小缺乏民主、自由、法律意識教育所致。中國根深蒂固的專制主義荼毒了多少代人,它的毒素至今仍流淌在人們的血液內。正因為如此,從小培養(yǎng)公民意識就顯得尤其必要。在學校傳授公民意識教育,它既是具有政治色彩的概念,又是獨立于政治之外的教育。這一教育不僅要讓學生分辨政治上的“是”與“非”,更重要的是讓其甄別法律上的“罪”與“非罪”,從小懂得何為守法,何為違法。社會、學校和家庭似應改變以往光從政治層面檢討學生言行的思維定勢和習慣做法。
崔武律師和行知小學在這方面作出了有益且有效的嘗試,可喜,可賀!然而,筆者仍有可慮之處:將從小培養(yǎng)公民意識教育形成社會共識,尚有一段不小的距離。不是嗎?崔律師曾向30多個學校發(fā)出信函,希望聯(lián)合開展公民教育的實踐活動,卻只有行知小學作出了積極的響應。試問:何時能將這一教育成為中國孩子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