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的病房里,被三種癌癥折磨的趙春芳極度虛弱;在清晨的陽光中,她吃力地向人們展露溫暖的笑容……
一個山里小縣的共產黨員、普通律師,趙春芳用她幾十年如一日促和諧的實踐昭示世人:即使平凡如草,只要有高貴的靈魂,也能感染眾生。
有小草的智慧,用法律武器營造和諧氛圍
趙春芳是吉林省靖宇縣泉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一名普通的共產黨員。由于她把百姓的委屈當成自己的委屈,時刻用自己的善良和赤誠,營造和諧的天空,贏得人們的愛戴。靖宇縣領導干部視她為“大姐”;群眾當她是親人。
1986年她第一次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就在白山地區考取了第一名。打那兒,她像許多律師一樣,渴望能辦理大案。然而,靖宇縣國家級貧困縣的現狀,注定了大案難遇,小案不斷。
靖宇縣燕平鄉農民李來華給當地參場干活時,他家的馬誤食了灑過農藥的青草,死了。李來華跑來找趙春芳想和參場“理論”。趙春芳第一句話就問:“馬埋了嗎?”當聽說死馬還扔在道邊上,她立刻催促李來華“趕緊回去把馬埋了,免得藥死人。” 趙春芳深知,中毒牲畜沒有深埋造成后果,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路邊的死馬被一些農戶大卸八塊,拿回家吃肉了,當天就有4個人中毒。李來華慌忙跑到參場廣播站,大喇叭喊過才使一些人免遭中毒。
等李來華再來找趙春芳時,一進門,便咕咚跪下:“趙律師,如果不是你提醒,我得賠上十幾條人命啊。”
經過這件事,李來華和參場很容易達成了調解。
“靖宇縣是個小地方,沒啥大官司,都是幾只雞、幾壟地的小事。”趙春芳說,“可是這些小事,直接關系百姓生活,甚至生命,關系著社會的和諧。”
在20多年的律師生涯中,不論多小的案子,她都做得津津有味,踏踏實實。
“法,是公正善良的藝術。”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是趙春芳執著的追求。她代理官司,能調解的調解,能打一審的不打二審,既不浪費司法資源,也為當事人減少訴累。
“一場官司三代仇。”在趙春芳的觀念中,深深地打著“和為貴”的烙印。“靖宇縣這個地方很小,都熟頭熟臉的,一打官司,冤冤相報,沒完沒了。”在趙春芳心里,矛盾的化解比案件的輸贏更重要,社會真正安定,只有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