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李先生打來電話說,他來自湖南農村,在一家工廠打工,8月份受了工傷,想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知能否申請全權委托的法律援助。司法局局長李英才的肯定回答讓他吃了一顆定心丸。
李局長表示,近年來,法律援助機構進一步降低援助門檻,2008年共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總量為14235件,受援人數達到了22055人。“深圳現有執業律師5508名,全市600多個社區全部實現律師掛點進駐。參與法律援助的律師都經過了司法主管部門的嚴格審批,可以說,他們都是專業過硬的牛律師!”
市民陳小姐稱,她從事服裝批發生意,遭遇經濟糾紛,想聘請律師又擔心找不到“合適的”,對此李局長提醒說,找律師要先到深圳律師網核實其身份,一定要聘請有資質的律師,同時要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保留付費的相關收據與發票。
如果萬一遇到有違規行為的律師該怎么辦?市民周小姐說,她去年通過朋友介紹給一名律師交了10000余元的律師費,但既沒簽合同也沒給發票,而且感覺該律師對她的官司非常不上心。李英才局長當即表態,我市一直采取措施加強對律師的管理,下午會派司法局律管辦的工作人員與周小姐聯系,全力幫她處理好此單律師業務,如查實該律師有違規行為,將會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