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闖紅燈罰款深圳已是最高
“國內其他城市沖紅燈一般罰200元,而深圳現在罰500元已經很離譜了,為什么還要罰1000元?”草案征求意見稿一出,網上就炸開了鍋。不少網友表示:故意沖紅燈者往往是有錢或有特權的人,政府不應該因為這小部分人去加重處罰其余的大多數。
也有不少網友對該條例表示支持,理由是罰款額越高越能讓司機們謹慎駕車,可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有些網友建議:“沖紅燈罰款應當逐次翻番,一次200元,二次400元,三次800元,四次1600元……”
四律師:聯名上書全國人大提建議
記者昨日獲悉,深圳4位律師已于10月14日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對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10點質疑。這4位執業律師金焰、蔣月平、李俊德、陳如鋒均來自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他們在建議書中提起,草案征求意見稿所規定的處罰金額和遞增的幅度讓人震驚,同時涉及特區立法對現行法律的變通幅度和是否超越授權范圍等問題,也讓人心存疑問。希望全國人大對草案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查。
十點質疑
1.是否“適當變通”值得商榷?
2.加大特區內外處罰差距顯失公平
3.“社會服務令”會否淪為一紙空文?
4.累計加罰的依據何在?
5.是否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則?
6.巨額罰款是否以罰代管?
7.是否超越授權范圍或者違背授權目的?
8.新增的罰款流向何處?
9.人性化措施如何落實?
10.為何圍繞“處罰”為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