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律師挑戰保險業行規
剛剛購入的新車與馬路牙子磕碰,撞壞了輪胎和輪軸,已經夠堵心的了,到保險公司理賠時,人家又告訴他“輪胎不賠”,這讓東衛律師事務所的戴福律師十分不解。全險為什么不包括輪胎呢?戴福律師通讀了合同全文后,信心百倍地把太平洋保險公司告到朝陽法院,希望在法庭上向這個行規“叫板”。
正如戴福所料,讓雙方爭執不下的是“輪胎單獨損壞不賠”一句。戴福認為,保險條款中規定,因碰撞、傾覆所造成的車輛損失,都屬于保險賠償范圍。因此,即使是輪胎在碰撞中單獨損壞了,也應該理賠,否則就自相矛盾了。保險公司對此的理解則是,一切原因造成的輪胎、輪轂單獨損壞都不賠償。
庭審:車主惡意誰舉證?
法庭上,太平洋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只派了個年輕的理賠員出庭,顯然并不重視這場官司。理賠員稱,輪胎是車上磨損率最高的部件,如果單獨損壞也理賠,會產生道德風險。說白了,就是怕車主惡意損壞輪胎,頻繁讓保險公司換胎。
至于戴福有沒有惡意,保險公司一方卻拿不出證據來,這直接導致了戴先生一審勝訴。
朝陽法院判決,戴福拿到的合同條款對免責事項沒有以黑體字、粗體字加以標明,保險公司未盡提醒義務,該免責條款無效。而且,太平洋保險公司也不能證明戴先生是惡意索賠,所以應該履行保險責任,支付607元換胎費用。
太平洋保險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二中院,并以該合同符合保險法為由,拒絕理賠。二審法院,則再次以保險公司不能提供非碰撞致損的證據,駁回了上訴。
調查:合同改黑體還是不賠
此案真能撼動這一霸王條款嗎?記者撥通了太平洋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得到的答復仍是,“不好意思,輪胎單獨損壞不能賠償”。
但是,在記者拿到的新版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等相關內容,均已用黑色、粗體字標注了。
其后,記者又致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華泰保險公司的理賠熱線,這些公司均表示“輪胎單獨損壞不賠償”。
對此戴福律師并不泄氣,他說:“很多新車主都是通過4S店辦保險的。在這一法律關系中,4S店并不是投保人的代理人,而是保險人的代理人,理應履行說明義務,對免責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墒窃诂F實中,常常是投保人交了保費很長時間以后才得到保險合同,甚至于投保人手里只有保單,而沒有保險合同。在這種不平衡的關系中,多一些較真的人,保險條款會變得更合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