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律師見證違建房買賣
日期:2009-09-18
作者:王鸝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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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近日下發《關于嚴禁為違法建筑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筑、小產權房買賣提供公證和見證服務。
隨著房價飆升,特區外的違建房交易越來越火爆,而為了減輕購房者的后顧之憂,很多代理銷售的公司,都向買房者承諾:“跟村里(或村民)簽購買合同,有公證處公證和律師見證,不怕的。”
《通知》中要求,9月30日之前,市、區的公證處和律師事務所要普查登記本機構已發生的為違法建筑銷售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情況,并認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