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漉今年36歲,案發前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公訴人指控,他在擔任北京海天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律顧問期間,為幫助該公司能使用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轉入該公司在民生銀行監管賬戶內的資金,在法定代表人黃某的指使下,伙同他人偽造了海天房地產公司與北京海天凰宮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海天大廈的認購書、退房協議及還款協議。他在將偽造的材料提交公證處公證后,通過法院強制執行,將5580余萬元劃撥至海天凰宮大酒店。
據了解,海天房地產公司和海天凰宮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都是黃某,兩家公司并沒有債務糾紛。包頭鋼鐵(集團)公司發現這筆錢被強制劃撥后,對執行提出異議,王漉隨之東窗事發。目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被另案處理。
庭審中,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漉稱,他是受黃某指使,黃某還拿來財務憑證對他稱公司和海天凰宮大酒店有債務關系。公訴人認為,王漉幫助他人偽造證據情節嚴重,應以幫助偽造證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漉對此表示,“我認為自己不構成情節嚴重”。著名律師錢列陽為其做罪輕辯護。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