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律師業務,側重“打官司”維護權益挽回損失,但打官司如同救火,即使火災被撲滅,經濟損失已經發生、社會關系已經破損。南通市司法局領導感到,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律師隊伍應更多地承擔起社會職責,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和價值觀,由過去的“訴訟型”向“服務型”轉變,在服務社會的全新領域中找到自身價值。特別在當前律師傳統業務萎縮的新形勢下,更要不斷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注重非訴法律事務的服務,實現社會效果和經濟效果的雙贏目標。為此,他們通過行業協會和律師隊伍黨組織,全力引導律師行業實現“三個延伸”。
為應對金融危機、服務企業發展,南通司法局相繼建立“專家律師智囊團”和重大項目“法律顧問團”,成立“企業法律服務指導中心”和“企業法律服務工作站”,由全市律師與顧問企業簽訂“雙保協議”,對律師的服務范圍、雙方義務、服務費用、違約責任等作出規定,幫助大中型企業處理投資決策、招標投標、項目開發、房產開發、知識產權、金融證券、企業改制、股份轉讓等各個經濟領域有關法律的具體事務,為企業建立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補救的法律風險預防體系,最大限度對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去年以來,全市律師共辦理涉及企業案件6389件,涉企案件總金額25.28億元,為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1.33億元。
貫徹調解優先的原則,利用說服、協商、教育等柔性手段協調社會利益關系,引導律師妥善處理土地征用、拆遷安置、勞資糾紛、企業改制、環境治理中遇到的矛盾糾紛。建立與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律師定期聯系制度,鼓勵、引導律師積極參政議政,充分發揮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作用,從政府決策源頭減少不穩定因素。組織26名優秀律師參與政府處理涉法信訪、群體性事件、敏感案件的指導和管理,為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三年多來,全市律師參與政府信訪接待3782件,接待來訪群眾9367人次,解答法律咨詢18540件,處理各類糾紛2155件。
全市律師積極開展法律援助服務弱勢群體。他們要求每位律師每年至少辦理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為弱勢群體維護合法權益,特別是為外來農民工提供協調勞動關系、調處勞動爭議、解決薪酬糾紛、工傷事故賠償等法律援助項目。三年多來,全市律師開展義務法律咨詢服務達43600件,參加義務法律咨詢服務的律師達23722人次,有1269人次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528件,使一大批經濟困難、急需法律幫助的群眾的法律訴求得到了公平對待。
南通律師業務的成功轉型,既拓展了業務,也錘煉了隊伍。該市有1家律師事務所獲得了“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有1家律師事務所被評為江蘇省文明律師事務所;有1名律師被評為省杰出青年律師;有11名律師被評為江蘇知名律師;有8家律師事務所被授予“南通市文明誠信窗口”稱號;有10家律師事務所、10名律師受到市司法局、市律協的表彰,有18名律師擔任南通市及縣(市)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