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的 《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為“三農”建設勾畫出宏偉藍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既為律師工作發揮職能作用提供了更加廣闊的業務領域和發展機遇,也對律師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省司法廳抓住這一契機,要求廣大律師不斷創新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形式和方法,努力為農村改革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為了進一步推動律師工作向農村延伸,努力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進步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省司法廳要求律師要在傳統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領域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外,積極做好農村土地征用、資源糾紛、環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引導律師圍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大量法律需求,特別是在農業科技創新、農產品加工、經營和出口、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村招商引資、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市場秩序整頓與規范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組織律師積極開展 “百所千名律師服務三農”活動。即組織全省107個縣(市、區)的100多個律師事務所的1000多名律師,采取各種有效形式開展服務“三農”活動;確定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為全省律師服務“三農”義務宣傳咨詢日;擴大農民工維權律師工作機構和隊伍,要把目前全省現有的18個律師農民工維權工作站擴展到120個,維權律師由目前的600多名擴大到1200名。各律師農民工維權工作站除了要維護進城打工農民的合法權益外,還要為返鄉農民的再創業問題提供法律幫助,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在此基礎上,省司法廳繼續保留和扶持欠發達農村地區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進一步發揮其服務“三農”的職能作用。同時對在西安地區律師事務所實習的人員轉赴偏遠貧困縣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由省、市律師協會將給每人每月提供600元的生活補助,并免收崗前培訓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