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走訪,幫基層解決了大問題
日期:2009-04-28
作者:鄭弋 郭玉家 朱一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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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揚州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闞肖虹與其他班子成員分頭深入揚州創利皮革、揚農化工、新能源房地產等企業,深入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破解發展難題,真誠征詢企業的涉法意見和建議。
闞肖虹告訴記者,在省司法廳組織開展“雙千百日”活動前,他們已于去年下半年開始深入企業調研,出臺《發揮律師職能作用,服務企業“保增長促發展”的意見》,組織律師走訪顧問單位,對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專項摸排。近來,更是積極響應省廳號召,在全系統開展以“大走訪、大維穩、大服務”為主要形式的服務經濟“千人百日”活動,為地方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營造優質的法治環境和穩定的社會環境。
挽回損失7000多萬元
據闞肖虹介紹,該局于日前專門成立了“千人百日服務企業”活動領導小組,出臺了《服務經濟“保增長、促發展”主題活動的方案》,圍繞“發揮司法行政職能,服務全市經濟保增長求發展”活動主題,結合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職能,組織全系統1000多名機關干部、司法所長、調解中心主任、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入企業,開展了針對企業發展的大走訪、大維穩、大服務活動。活動中,他們主動介入企業產業結構調整、經營風險評估等領域,重點排查、調處涉及企業信貸危機、拖欠工資、企業裁員、破產倒閉及擴大生產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建立矛盾糾紛調處預警機制、制訂應急預案和領導包案責任制,積極化解影響企業穩定發展和因金融危機引發的矛盾糾紛。截至目前,全市共走訪企業2513家,審查企業合同1954多份,出具法律意見書823件,調解涉經涉企糾紛612件,挽回經濟損失7000多萬元。
變“消防員”為“保健員”
活動中,他們向企業公開作出“五項承諾”:解決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和擴大再生產引發的矛盾糾紛;對合同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提出風險提示或法律建議;組織法律專家從法律角度研究制定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方案和相關行業領域的企業風險防范法律指引;組建法律服務專業團隊,為企業股權調整、并購、重組等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為企業提出的其他法律服務需求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高郵市司法局圍繞路燈制造基地重點企業產業群,組織律師到企業舉辦法制講座,幫助審查合同,提醒企業保護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寶應縣司法局開通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降低收費標準,為寶勝等重點企業確定專人聯系、上門服務;儀征市司法局組織律師、公證員為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法律服務;江都市司法局主動介入勞資糾紛,幫助企業合理制定發展計劃等;邗江區司法局主動介入瀕臨破產企業,協助開展經營風險評估、債務清償、先期破產保護、債權保全等工作,指導企業規范合同管理、建立風險防范和信用管理體系;廣陵、維揚等區司法局為企業開展“法律體檢”,建立企業職工法律援助服務機制,成立勞動爭議調委會和律師法律服務聯系點,最大限度地維護和諧勞動關系。
廣大律師在走訪顧問單位時,著重摸清資金鏈狀況,了解有無融資困難、經營合同糾紛,有無產業結構調整、重組、并購,有無破產保護、債權保全,有無引資、經濟合同需要,有無勞資糾紛等;開展“一企一建議”活動,介入企業重大決策,變事后被動應訴做“消防員”為事前主動介入做“保健員”。出臺公證工作幫扶企業促進經濟增長的八項措施:把關重點環節,縮短流程;實行首問負責制,減少交接環節;走進企業、現場辦理,提升效能;推行“全天候”來電預約公證;實行企業優惠公證,暢通綠色通道;落實領導干部聯系服務企業、重大項目等制度,推行對重點企業的個性化、針對性服務;為中小企業貸款、合同審查等提供積極的法律建議;與建設、房管、工商、土管、經濟主管部門協調拓展業務,擴大法律服務面。
幫助企業“化危為機”
該市司法局班子成員掛鉤市屬企業,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實際困難。縣(市、區)司法局負責人承包鄉鎮,具體掛鉤聯系企業,向企業介紹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制宣傳等職能。積極與地方黨委、政府聯系溝通,共同解決企業面臨的規劃、出口退稅、社保基金繳納等困難,促進企業平穩較快發展。參與對困難企業實施破產保護,幫助重點企業利用破產保護進行重組。根據企業擔保情況,參與制定化解方案,控制企業債務危機和金融風險擴大蔓延。該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因受金融危機影響有2200萬元工程款難以回籠,造成資金鏈斷裂。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有近5000萬元資金不敢放貸。揚州盛祥律師事務所律師在走訪中了解這一情況后,為他們牽線搭橋,使兩家企業在兩天內達成借貸協議。兩家企業老總高興地說:“律師走訪顧問單位,幫我們解決了大問題。”
與此同時,他們不斷加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力度,妥善處理因企業勞資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加強“12348”平臺建設,開辟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引導企業和職工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真正做到“定紛止爭、息事寧人”。與法院、勞動部門積極協調,與企業協商化解勞資矛盾,達成調解協議;積極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避免引發圍廠、堵廠、扣人等群體性事件。去年底,揚州西區某項目二期工程因資金不足而被迫停工。工人多次追討工資無果,將項目部負責人挾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經過中心工作人員一天一夜的教育引導,討薪工人在次日凌晨2點與項目負責人達成和解協議,拖欠工資全額補發,工人年后回工地繼續完成剩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