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建議:給學校設賠償基金
日期:2009-03-30
作者:高園 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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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活動中學生發生意外受傷,學校難脫賠償責任,這令許多學校寧愿少組織或不組織活動。但這樣終究對孩子發展不利。如何能解除學校的顧慮,分解學校的負擔?
記者從濟南市教育局了解到,2008年,濟南市教育局已出資為全市中小學購買了“校方責任險”,在發生校園安全事故時,由保險公司代學校進行賠付。而且這個責任險由教育部門給全市的中小學統一購買。但是一旦進入保險公司賠付程序后,需要認定學校的事故責任,不少學校寧愿自己掏更多的錢賠償,也不愿意背責任的“黑鍋”。
張鴻業和趙岱明律師說,雖然學校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等等,來避免學生受傷害。但一些事故的確是“意外”,難以完全杜絕?!拔覀兟蓭熡袌虡I責任險,由律師協會為每位律師購買?!眱晌宦蓭熃ㄗh,其實教育部門可以效仿律師界做法,為學校投保管理責任險,當需要學校賠償時,可由保險公司來分擔。或者,可以借鑒三鹿奶粉事件后奶業協會的做法,設立行業賠償基金??梢杂山逃块T牽頭,設立一個學校賠償基金,每個學校都向基金投入一部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