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律師:林松嶺撞頭致死(組圖)
日期:2009-03-25
作者:邢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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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9時30分,備受關注的哈爾濱警察涉嫌打死22歲男青年林松嶺一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審前目擊:旁聽證一證難求
昨日8時30分許,記者來到哈爾濱市中院門前,這里已經聚集了上百名聞訊趕來的市民,數百張旁聽證早已發放一空,很多市民為沒能拿到旁聽證感到遺憾。
能容納近500人的哈爾濱市中院一號審判庭座無虛席,除了案件當事人家屬、社會各界人士外,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家媒體參加了旁聽。
檢方指控:3人涉嫌故意傷害
庭審開始后,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宣讀了起訴書,2008年10月11日22時許,被告人齊新、劉力男與齊新在公安大學培訓時的同學王金剛(被害人,男,31歲)、李鑫宇(被害人,男,30歲)、欒奡、李峰酒后來到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的糖果酒吧。李鑫宇在酒吧門前停車過程中,因經過站在酒吧門前的被告人楊森及其同學車亮、潘興等人身邊時車速過快,引起楊森的不滿,楊森與王金剛、李鑫宇因此發生口角,李峰將王金剛、李鑫宇推進酒吧內。進門后,王金剛與李鑫宇又與站在門外的楊森爭吵,被告人楊森遂沖進酒吧內,用拳擊打李鑫宇眼部、王金剛面部,并拽住王金剛撞擊樓梯扶手,將王推至樓梯滑道,致二被害人受傷。經法醫鑒定:李鑫宇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左眼眶多發性骨折;王金剛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多發性肋骨骨折。
其間,被告人楊森的同學林松嶺(被害人,男,22歲)及車亮將李峰從酒吧內推打到門外,將其打倒,后被欒奡拉開。當被告人齊新從酒吧內出來欲打電話時,楊森沖上去照其頭部擊打一拳,林松嶺用事先在酒吧門前撿起的水泥塊擊打齊新頭部一下,被人拉開。后林松嶺再次擊打齊新面部二拳,被告人劉力男、齊新等人即把林圍住、撕扯,劉力男打林頭后部一拳,齊新踢林一腳。林松嶺掙脫后跑開,劉力男、齊新隨后追趕。林松嶺跑至西大直街地鐵施工護板處摔倒,劉力男上前按住林,用拳打林面部等部位數下,齊新用腳踢林頭面部數下,被害人林松嶺當場死亡。經法醫鑒定:林松嶺系頭面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齊新頭皮裂傷,雙手外傷,屬輕微傷。經偵查,公安機關分別于2008年10月11日、11月8日將被告人齊新、楊森抓獲;被告人劉力男于2008年10月12日向公安機關投案。
今日審理民事賠償部分
昨日22時許,除去午休1個小時,近12個小時的庭審終于結束,合議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和證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充分考慮控辯雙方、附帶民事訴訟雙方的意見進行評議,并擇日宣判。
記者了解到,該案將分刑事、刑事附帶民事兩部分進行審理。昨日,法庭先行審理被告人齊新、劉力男、楊森故意傷害一案的刑事部分。今日將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的審理工作,該階段審判因涉及到個人隱私,法庭依法對這部分訴訟不公開審理。
庭審
焦點
對監控視頻的多種解讀
焦點
1
齊新是否踢打過林松嶺?
在昨日的庭審中,被告齊新堅稱,“我在整個事件中從未踢打過林松嶺,惟一有一次踢他是我想踢掉他手里的水泥塊,但還踢空了。”
齊新的辯護律師一直為其作無罪辯護。“齊新對雙方發生口角的情況都不清楚,而是多次受到死者的毆打,應屬被害人。”
自從去年10月11日案發后,齊新和劉力男先后接受了10次調查訊問。但雙方在前期的審訊中都未供出對方曾經打過林松嶺的頭部。
在前6次的審訊中,劉力男一直供述,他和林松嶺在撕扯時并不知道齊新踢打過林松嶺的頭部。但在之后的審訊中,他卻稱當時齊新一直站在林松嶺的頭肩部,對林的頭部進行踢打。
昨日,面對公訴機關的質疑,劉說:“我和齊新是同事,也是朋友,我不想將他供出來。”
同樣,齊新在對公安機關的前9次訊問中,也沒有供述劉力男在打斗中曾用拳頭擊打林松嶺的下顎。齊新表示,當時劉力男是為了幫他,才出手的,他這么做是因為朋友之間的感情。“看守所的管教一直教育我,我才說了實話。”齊新說。
在昨日的庭審中,齊新同樣表示,他這樣隱瞞實情,也是因為朋友之間的感情。“而且,劉力男也是因為林松嶺首先打了我,他才出手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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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一視頻雙方咋得出相反結論?
公訴機關出示了案發酒吧內的視頻證據,為了方便法官及旁聽人員更清楚地看懂事情經過,在這段16分鐘的錄像上,公訴機關特意在視頻的每個關鍵節點上為每個當事人做了標注。
錄像詳細記錄了事發當晚從當事雙方因停車發生口角、多次廝打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全過程。尤其是在林松嶺死亡前幾秒,公訴機關更是詳加說明。
這段錄像同樣也被齊新的辯護律師作為了重要證據,由于要對齊新作無罪辯護,齊新的辯護律師對錄像的處理更煞費苦心。除了在視頻上標明人物外,還特意加強處理了22點10分44秒至22點11分10秒這段時間內——雙方在樓梯內打斗視頻中林松嶺的身影。
齊新的辯護律師通過對畫面的處理,說明在打斗中,身高1.92米的林松嶺的頭部十余次撞擊到墻面、墻邊的鐵質暖氣片以及鐵質電閘箱。
齊新的辯護律師希望這段錄像可以說服法官:林松嶺的死亡,是因為混亂中頭部多次撞擊到硬物所致,與齊新無關。
但公訴機關隨即就給予了反擊。就辯方出示的視頻,公訴機關對錄像片段進行了截屏對比。通過24幅截屏照片的對比,公訴人稱,從現場模糊的畫面中,根本無法看出混亂中死者林松嶺多次撞擊頭部。
“在26秒的時間內,林松嶺頭部十余次受到撞擊,這簡直是信口開河。”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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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松嶺系頭撞鐵護板致死?
在整個視頻錄像的最后幾秒,雙方展開了更為激烈的辯論,在公布的錄像畫面中,能最直接地說明林松嶺死亡前的最后幾秒到底發生了什么,但因為距離較遠,錄像非常模糊無法看清,只看見幾個人影在晃動。
當時,林松嶺在前面奔跑,劉力男在后面進行追趕,齊新緊隨其后。
據齊新供述,當時,他看到林松嶺跑到地鐵工地的鐵護板旁被一個小沙堆絆倒,“我聽到了咣當一聲。”齊新說。“你說的咣當指的是什么聲音?”公訴人問。“應該是頭部撞到了鐵護板。”齊新說。齊新的辯護律師表示,在林松嶺頭部撞擊鐵護板后,鐵護板出現了變形。
但公訴方卻舉出了被告劉力男口供對此予以反駁,劉力男說,他在追趕林的過程中,確見林被沙堆絆倒,但并沒有聽見撞擊鐵護板的聲音。“他(林松嶺)倒下之后,頭部距離鐵護板有20厘米的距離。”劉力男說。
昨日下午,對死者進行司法鑒定的兩名法醫亦出庭作證。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副主任法醫師王堅說,根據司法鑒定,林松嶺的死亡,系頭面部受鈍性外力作用導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沒有發現是因頭部撞擊其他硬物致死的跡象。”王醫師還解釋稱,兩者在病理上存在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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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齊新是在踢人還是在“活動腿”?
檢方在視頻最后幾秒中指出,齊新的身影在做前后移動狀,正是踢擊的動作,這一點與欒奡的供述相吻合。但對此齊新和他的辯護律師予以反駁。
“我的腿和膝蓋在先前的打斗中被打傷了,當時我一直站在劉力男的右側,也就是林松嶺的腿部,怎么能踢到他的頭?”齊新說,“并且當時我感到我的腿好像‘被別住了’,我前后移動實際上是在活動腿。”
庭審表情
齊新:從未實施加害
庭審中,每當法官訊問齊新對公訴機關及林松嶺的律師出示的證據是否有異議時,他都會回答“有”。他堅稱自己“從未踢過林松嶺”。
齊新說,事發前,他正在競聘當地一派出所教導員。“如果當時我動手了,會影響到我的競聘。”
齊新的辯護律師表示,從監控錄像中可看出,在毆斗發生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齊新一直處于被動挨打的局面,而且對于林松嶺的毆打,他一直避讓,沒有還手。在公布的16分鐘錄像中,清晰可見的是,在林松嶺多次毆打齊新后,他惟一一次反抗是在混亂中踢了林一腳。
齊新說:“在林松嶺倒地之后,我從沒有實施過任何傷害行為。”
劉力男:希望判決公正
庭審中,劉力男一直端坐在被告席上,面無表情,對于公訴機關出具的證據,他沒有任何異議。
據了解,為了得到從輕判決,事發第二天,他就到當地派出所自首。近半年內,他一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就他本人對死者可能造成的傷害,他亦供認不諱。
劉力男表示,他從沒有想過去逃避和推脫責任,更沒有想過把責任推脫到朋友、同事身上,“我只能說我所說的都是事實,我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判決。”
楊森:沒有自我辯護
庭審期間,楊森并未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提出更多的質疑。他的律師提出他在案發前就參加了一所大學的第二學位考試,在今年1月份已被錄取,法官表示將會對此給予考慮。在法庭要求楊森自行辯護時,楊森并沒有為自己辯護,而是把辯護的機會交給了律師。
林方律師
倆警察被告應處極刑
林家聘請的律師認為,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齊新和劉力男提起公訴并不適當,該律師認為二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處極刑。
該律師認為,雙方在酒吧內打斗時,齊新的辯護律師稱林松嶺在不到半分鐘時間內頭部撞擊了10多次,完全是主觀臆斷的結果。他同時認為,即便林松嶺有再大的罪過,齊新和劉力男,也無權將其致死,在林松嶺倒地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二人還在實施暴力,作為警察的齊新和劉力男,犯罪的主觀惡意和人身危害較一般犯罪更大,情節更加惡劣,社會影響更大。不嚴懲不足以匡扶正義,弘揚法治。
記者對話
在場民警欒奡很謹慎
記者在一個QQ群里找到了當時在場的民警之一欒奡。但對于當時發生的一幕,欒顯得非常謹慎。
記者:很多人都想知道,在案發時,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欒奡:在事情真相沒清楚之前,發表個人言論是對誰都不負責任的。真相是需要真實有效的證據、客觀公正的態度還原的,不是通過誰誰誰的某句話就能體現的。
記者:您對這件事有什么看法?
欒奡:作為一名警察,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嚴明,白的就是白的,永遠變不成黑的……
“哈爾濱22歲男青年被警察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