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告訴記者,律師服務團的成立是為了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充分利用律師隊伍的專業優勢,從法律層面幫助廣大僑資企業、中小企業及“三農”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沖擊,為僑資企業、中小企業及“三農”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積極服務和保障僑資企業、中小企業及“三農”的發展。
據了解,僑資企業、中小企業、“三農”律師服務團分別制定了工作暫行辦法,并明確主要職責是為僑辦與僑資企業、中小企業局與中小企業以及農業部門與“三農”提供優質、高效、及時、準確的法律服務。三個律師服務團分別由100多名律師共316人組成,均下設專家咨詢小組,專門為僑辦、中小企業局及農業部門工作決策及措施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并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個業務小組,為僑資企業、中小企業及“三農”提供一般性的法律服務和專項的法律服務。
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梁偉發表示,廣東省僑資企業、中小企業、“三農”律師服務團的成立,對幫助廣大僑資企業、中小企業防范經營風險、化解矛盾糾紛,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共渡經濟難關、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實現“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目標具有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