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26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信托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35樓第一會議室舉辦了“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研討會”。本次會議的指導單位是中國信托業協會。會議由研究會主任、中國信托業協會專家理事李憲明律師主持,中國信托業協會副秘書長王連順、中國信托業協會鐘杰博士,及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華寶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交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興業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愛建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華澳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法律合規與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市律協信托業務研究委員會20余名委員、30余名本市律師參加了討論。
會議首先由中國信托業協會副秘書長王連順進行致辭,對本次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的背景和目的進行了說明。《信托法》頒布實施十年來,我國信托業取得了長足發展,信托產品日益豐富,法律文本的種類和內容也不斷更新。隨著業務的發展,整個信托行業控制風險,提高效率,樹立品牌形象的需求日益迫切。2011年5月經中國銀監會申請,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了《信托產品合同文本標準》立項,中國信托業協會被指定為牽頭單位組織開展相關標準化工作。本次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的目的是形成業內共識,在各家信托公司現有文本的基礎上匯總成為標準文本。
李憲明律師表示,上海律師界走在國內金融信托法律服務的前沿,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通過廣大律師與信托業界專業人士的互動交流,既能夠提升律師的法律服務水平,也能夠形成一些建設性意見。希望通過本次會議上海律師能夠深度參與我國的信托業標準化建設工作,作出積極貢獻。
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合規部李雯總經理做了專題發言,詳細闡述了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的必要性、實施過程、基礎性條件及應注意的一些問題等。她指出由于產品重復率及同質度上升、信托公司人員流動大,以及為了樹立公司品牌信譽、提升客戶滿意度,平安信托從2008年起就開展了信托文本標準化工作,經歷了一個從局部實施到全面展開的過程。目前,公司引進了一套專業軟件對標準化工作的實施進行控制。各信托公司的參會代表均就本公司的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情況及本人對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意義的認識做了精彩發言。各家信托公司都認識到了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對信托行業發展及本公司風險控制、工作效率提升及業務發展的重要意義。多家信托公司已獨立開展了信托業務文本的標準化工作。
隨后,會議進入研討階段。研討依據會議資料——《信托產品合同文本標準化方案》、中國信托業協會提供的標準文本討論稿(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認購風險申明書),分四個主題進行:1、信托合同與信托計劃說明書之間的條款安排關系;2、定義條款,應當包含哪些定義,如何定義;3、哪些可做通用條款,如何表述;4、哪些可做專用條款,如何表述。參會嘉賓與研究會委員各抒己見,就討論主題展開了激烈而富有建設性的討論。
會后,中國信托業協會副秘書長王連順表示本次會議為下一步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起到了積極有效的推動作用。各位參會嘉賓、與會律師普遍反映能參與我國信托業務文本標準化工作機會難得,本次研討會提供了一個同行之間、信托公司與律師之間相互學習、交流、啟發、分享的平臺,共同提高業務水平和執業能力,并期待以后有更多類似的交流與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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