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市公安局12日證實,邯山區(qū)區(qū)長張海忠系重度抑郁癥自殺身亡。據(jù)悉,張海忠生前主抓拆遷工作。(7月13日《新京報》)
官員非正常死亡,歷來是個敏感話題。如果不把自殺真相公之于世,公眾就會妄加推測。遺憾的是,近年來每當(dāng)有官員自殺,警方的解釋往往是該官員患有“抑郁癥”。張海忠也不例外。
當(dāng)然,自殺官員中患“抑郁癥”者確有不少,但并非所有的官員自殺全是“抑郁癥”之故。前北京市副市長、大貪官王寶森就是畏罪自盡。所以,在官員自殺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不能武斷地認定官員自殺都是因為患了“抑郁癥”。這樣蓋棺定論,恐怕不少真相將隨之湮滅,又該有多少人在幕后偷笑?
據(jù)報道,張海忠近幾年在拆遷工作中屢創(chuàng)佳績,當(dāng)?shù)夭疬w速度甚至成為河北省的“范例”。以我們對近年來“拆遷學(xué)”的了解,可想而知,由拆遷而引發(fā)的矛盾沖突一定不小。或許,張海忠是因不堪工作壓力,才患了“抑郁癥”自殺的。但我想不明白,一個“政績突出”,仕途看好的官員,為什么非要選擇自殺呢?我看問題不那么簡單。
總之,自殺官員大多有“抑郁癥”不假,但“抑郁癥”不是官員自殺的代名詞,“躲貓貓”更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因此,希望有關(guān)方面一定要弄清楚自殺官員的“抑郁癥”是怎樣患上的,這才是揭開官員自殺真相的關(guān)鍵所在。(和法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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