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6月25日,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市律師協會35樓報告廳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研討會。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該解釋將在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買賣合同糾紛是律師執業過程中最為常見的糾紛類型之一,該解釋涵蓋了買賣合同糾紛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內容詳實。為此,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召開此次研討會,對于該解釋的各個條文進行逐一梳理,并針對該解釋中疑難問題進行研討。
研討會有超過150名律師參加,會場氣氛極為熱烈。研討會由研究會主任譚芳律師主持,委員羅興律師、葉甄勇律師、韋劍律師作為主講嘉賓,對于該解釋的所有條文逐一梳理并解讀。
羅興律師從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角度對解釋作導讀,主要從法院對于合同的效力認定、買賣合同糾紛中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對于訴訟過程中的重大意義作了重要解讀。
葉甄勇律師著重針對標的物的檢驗和違約責任進行解讀,對現實生活中網絡購物盛行對標的物檢驗帶來的新問題進行了梳理,并對于司法實踐中違約責任的細化問題對該解釋進行了逐一解讀。
韋劍律師則對特種買賣和所有權保留方面對解釋的相關條文進行逐一梳理并進行了詳細導讀。
研究會副主任竺建平律師主持了會議的互動和提問。與會律師針對三位律師的發言提出了高質量的問題。三位委員分別就此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和見解。律師提問踴躍,互動氣氛熱烈。
此次研討針對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釋,由委員進行導讀和詳解的方式將學習成果與律師同行分享,并且通過互動和交流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活動取得了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