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上海律協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的醫藥健康法律實務周末講壇之“《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解讀(一)——之亮點解析 ”成功舉辦 。100余名律師線上參加。
本次講座由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律師擔任主持人,上海律協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沈濤律師作為主講嘉賓。沈濤律師基于新《醫師法》的頒布以及醫藥健康法律中的實務問題,對新《醫師法》規范醫師執業行為、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進一步促進中西醫結合與《中醫藥法》統一以及保障和懲罰兩手抓等亮點內容進行了分析與解讀。特別講解了超說明書用藥正式進入法律,在診療規范方面,《醫師法》要求超說明書用藥要以“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為原則,只有在尚未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等特殊情況下,只有“具有循證醫學證據”的藥品用法才可以實施治療;在程序規范方面,超說明用藥必需同時經內部審核通過以及患者的明確同意,審核的內容包括醫師的處方和用藥醫囑的適宜性。
整個分享過程大家討論熱烈,尤其對于案例分析和實務經驗部分,與會人員均踴躍提問和互動。此次分享活動有利于執業律師們更深入地掌握和理解《醫師法》的新增以及重大變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