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
自疫情發生以來,上海律協一直與本市監所管理部門保持溝通,并共同商討疫情期間律師會見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上海律協再次就律師會見工作與市公安局監管總隊進行了多次深入溝通,力爭進一步解決因疫情導致的律師會見難問題。
目前,市公安局監管總隊已就律師會見的有關規定作出了新的調整并通報至本市各監所。現轉發市公安局監管總隊相關通報(見附件),自2021年12月27日起實施。
請各位會員周知并積極配合本市看守所和監所管理部門做好律師會見的相關工作,在會見過程中遵守各項規定及執業紀律,依法、依規、誠信執業。會見期間如遇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或其他需要協調的情形,可在工作日撥打監管總隊“律師會見投訴求助電話”:021-28952705。
附件:關于現階段適度調整律師會見相關工作要求的函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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