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高級項目經理莊恩(AaronWard)向記者介紹,“示范性中國律所聯盟”,可以由國內各地區的律師事務所組成,地域上初期階段可以鎖定北京、上海、廣州等10個城市,每個城市可以擁有2家到3家聯盟成員。
不同于行業協會的是,“聯盟”是一種松散型的組織,主要目的是共享資源,聯盟中的成員之間相互獨立,但聯盟成員之間會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一定方式的合作,如共同完成復雜的法律服務項目、培訓、營銷或者進行經驗的共享。在提升成員專業水平、創造規模效益的基礎上,打造聯盟和各成員的品牌。
據了解,在國外,跨地區、跨國家的律所聯盟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呂立山表示,作為一直愿意幫助中資律所提升競爭力的國際律師事務所,路偉愿意充當培訓人,并把自己的全球資源拿出來與中國律所進行分享,以提升中國律所的競爭力。
呂立山坦率地說,“與任何一種合作模式相同,聯盟也存在著如管理、文化理念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沖突風險”。但是,聯盟可以有效和最大化的獲得、留住客戶,共同做大市場是聯盟的首要前提。而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則,加上未來各成員各自具有競爭力和專業化的團隊,更可以有效地降低風險。
由此可見,路偉倡議聯盟的成員,“除了愿意分享各自資源外,更需具備在某領域的優勢,保證聯盟成員資源的互補性”。
對于聯盟可能會加劇國際律所對國內律所的整合的觀點,呂立山對此斷然予以否認。
“受政策的限制,目前外資律所不能在國內進行并購,同時受不同管理理念的影響,路偉也沒有這方面的考慮。”呂立山說,“目前,中外資律所僅僅在外國直接投資(FDI)這一領域存在同業競爭,而中國律所聯盟并不會加大這一領域的競爭深度。”
但呂立山認為,聯盟將會給未來中資律所的行業版圖帶來深遠的影響。他形象地比喻,“如果將聯盟視作不同律所的‘自由戀愛’,那么隨之而來的‘結婚’、‘生子’等并購行為自然會發生,但短期內中資律所不會上演大規模的并購案例。另一方面,聯盟也意味著中資律所有可能走出國門,也有可能在境外開設分支機構甚至并購外資律所。”
據了解,呂立山的“律所聯盟”構想受到了管理層和業界的支持。在“第六屆中國律師論壇”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全球首席合伙人約翰·楊(JohnYoung)分別表示,中國律師服務業應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法律市場經驗,實現規模化經營,推進中國法制社會的建設進程。
有專家認為,在目前中國律所規模偏小、組織松散、專業化程度不高的現實情況下,律所聯盟不失為一種盡快提升中國律所國際競爭力的有效嘗試。在中國目前社會誠信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律所聯盟”的發展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應該讓這粒“種子”獲得足夠的“陽光”和“水”,推動中國法律服務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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