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自貿區中外律師事務所互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實施辦法》和《上海自貿區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的實施辦法》的頒布標志著上海自貿區法律服務對外開放的政策正式落地實施。12月19日上午,市律協與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管理處、公共法律服務處聯合召開了自貿區中外律所聯營政策座談會。會議由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管理處馬屹處長主持,公共法律服務處何祝輝處長、市律協副秘書長王旭峰等有關人員參加,會議對自貿區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和互派等方面的政策進行解讀和答疑。本次座談會邀請了20家在滬中資所的合伙人和12家外資所駐滬代表處的代表參加。

馬屹處長就中外律師事務所怎樣在自貿區設立代表處、聯營和互派的性質和形式以及在聯營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解讀;何祝輝處長就公共法律服務處的工作職能作了介紹。參加會議的中外律師代表又對聯營和互派的程序、聯營所人員方面的要求、聯營所的性質、稅收和保險、收費規定以及聯營所在設立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了提問。馬屹處長也一并作了解答。
這兩個辦法的出臺,為中外律師事務所提供了一個透明的合作空間和合作機制,法律服務市場的開放勢在必行,在此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會多種多樣,市司法局和市律協也會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調研和研究,促進自貿區中外律所聯營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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