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市律協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律協報告廳舉辦了主題為“醫院科室承包的認定標準”的講座,近40名律師參加。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穎律師擔任主講人,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沈濤律師主持。
在國家鼓勵社會辦醫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資本投向醫療行業,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計信息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2月底,民營醫院機構數已達21165家,遠超公立醫院。但民營醫院經營中無法回避的難點和痛點,如缺乏醫師資源、診療量始終處于劣勢、資金缺口等,導致民營醫院在實踐中通常會引入其他機構,以合作方式來運營某個具體科室,這種合作模式往往會被認定為“科室承包”引致行政責任風險及其他法律風險。
吳穎律師在本次專題講座中從厘清“科室承包”的概念和法律關系出發,介紹了實踐中常見的科室合作模式,通過對部分“科室承包“案例進行分析,梳理出以”人、財、物、名“為主的科室承包認定標準。隨后,沈濤律師傳達了衛生主管部門對“科室承包”在監管中的認定標準,與講座討論標準基本一致。在座的律師也踴躍發言,進行了大量的實務交流探討,本次講座提高了與會者對”科室承包“法律風險的認識,同時對如何合理合法進行科室合作有了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