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欲分手男子強抱其跳江 多次受挫變偏執
女友要分手,宋剛(化名)不同意,便抱著女友跳下10多米的堡坎,落入江中。女友謊稱不分手了,宋剛才將女友拖到岸邊。昨日,這起涉嫌故意殺人(未遂)的案件在沙坪壩區法院開庭。
重慶晚報見習記者 張亦囝
事件 他強抱女友跳江
檢方指控:今年3月30日晚10時許,宋剛駕駛轎車接女友任冰(化名)下班回家,車上兩人談起分手的事情。當車行駛到沙濱路時,宋剛將車開到漢渝路碼頭,并以很快的速度沖向江面,由于堡坎上停有一輛運沙的貨車,才被迫停車。這時,任冰掙脫逃下車,試圖向車后方離去,但宋剛倒車追上她,并抱著她跳下10多米的堡坎,墜入嘉陵江。江中,任冰謊稱不與宋剛分手,宋剛才將她拖到岸邊。此舉涉嫌故意殺人(未遂)。
對于檢方的指控,宋剛表示沒有太多的異議,只聲明自己并沒有想要殺死任冰,因為自己很愛她,那樣做“只是想要嚇唬她一下”。
心理 多次受挫變偏執
據此前媒體報道,宋剛39歲,四川人,來渝工作10多年,從事保險行業。來渝前,他與家鄉一女子結婚,育有一小孩,后離異。
任冰25歲,身材姣好面容秀麗,重慶人,在九龍坡區楊家坪一家超市當營業員,無婚史。
警方介紹,經調查,宋剛的情感之路頗為曲折,除了在老家有過婚史,還有過多段戀情。
宋剛稱,每段戀情他都用心投入,卻難逃分手厄運,因而對感情產生了自卑感、憤懣感,尤其害怕感情再受傷。
警方請來心理專家與他溝通,進行心理分析后認為,在多次遭受感情創傷后,宋剛對待感情已顯得偏執,稍不如意便發怒,甚至由愛生恨。
激辯 他到底犯下何罪
檢方
檢方認為,宋剛抱著任冰跳下10多米的堡坎,堡坎下是寬約2米多的亂石灘,亂石灘外才是江面。作為一個成年人,是完全能預計到跳下的結果。兩人沒有掉落亂石灘,掉入江中,沒有造成任冰死亡,這是宋剛意志控制以外的。
檢方認為,宋剛抱著任冰跳江這一行為,有殺人的主觀意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未遂)。
辯護
宋剛的辯護律師認為,宋剛在和任冰墜落江中后,并沒有繼續實施殺人行為,而是把任冰拖到了江邊,應當認定為犯罪中止,而且任冰后來經醫院檢查后認定為下肢軟組織挫傷,沒有大礙,任冰也諒解了宋剛。因此,宋剛應免于刑事處罰。
檢方
檢方表示,宋剛的殺人行為在他抱著任冰跳下堡坎的一瞬間便完成了,是由于沒有摔到亂石灘上摔死,也沒有被水淹死這些客觀原因才沒有造成任冰死亡,這些都是宋剛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宋剛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
至于后來宋剛聽任冰說不分手,就把她救上岸的行為,檢方認為可以認定為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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