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外聘法律顧問工作的要求,推動外聘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和行政行為中發揮積極作用,根據《關于切實加強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作用的意見》《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員會、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決定向社會公開選聘外聘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外聘法律顧問人數和工作范圍
擬遴選外聘法律顧問7名(含律師事務所),工作范圍主要包括:
(一)參與研究本市金融法治環境建設重大問題,提出制度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研究,提出法律論證、審核意見;
(三)參與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黨內法規的制定、審查,協助評估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實施情況,提出修改和廢止建議;
(四)參與地方金融監管的現場檢查,為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務;
(五)參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案件的辦理;
(六)參與相關合同、協議的協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見;
(七)參與法律風險評估,在應對突發事件中提供法律專業支持,參與非訴法律事務、信訪矛盾化解;
(八)協助開展相關法治宣傳教育、培訓、課題調研等;
(九)其他委托事項。
二、外聘法律顧問的受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政治素養,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未曾受過刑事處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等;
(二)未在3個以上的行政機關(包括但不限于市級、區級或鎮街道級)擔任外聘法律顧問;
(三)法學專家具有法學專業副高以上職稱,或執業律師具有在本市5年以上執業經歷,且均熟悉委局職能和業務工作,特別是對國際金融法治趨勢、金融監管、金融改革開放、金融風險處置等方面有較深的法學研究功底和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
(四)以律師事務所名義擔任外聘法律顧問工作,應當政治立場堅定、有良好職業信譽、有符合(一)至(三)條件的專職律師,具備承接黨政機關法律事務的服務能力。
三、選聘組織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員會、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外聘法律顧問選聘委員會,實行公開選拔,結合委局工作實踐,擇優選聘。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4日止。
(二)報名方式
1、有意愿報名者請在“上海金融”網站下載《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員會、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外聘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業證書、榮譽稱號的證明材料。
3、在報名期限內將前述報名材料以EMS郵寄往:上海市黃浦區大沽路100號2315室,郵編:200003,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外聘法律顧問選聘工作小組收。
五、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選聘工作小組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與初選,并按照差額原則確定候選名單,提交選聘委員會評審。
2.選聘委員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審查和考察,綜合評定后,擇優提出建議聘任人選,提交黨委會、行政辦公會審議批準。
(二)簽約
對決定聘任的外聘法律顧問,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員會、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共同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
報名咨詢及政策咨詢電話:
23117035 李老師
23116264 余老師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員會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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