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企業對女職工的這些“關心”都是違法的,你現在知道了嗎?
信息來源: 時間: 2020-11-30 作者:無
原來企業對女職工的這些“關心”都是違法的,你現在知道了嗎?千萬別讓就業性別歧視成為一個隱秘的角落。
第8課:
以案述“典” 守護TA權利——女職工權益篇
【講師介紹】
本期的課題組成員是我們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民法典百人宣講團講師:翟孝婭律師、吳鷗翔律師和沈美嬌律師。
翟孝婭
上海旭澤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海律協調解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吳鷗翔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上海律協社會矛盾化解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沈美嬌
上海華勤基信律師事務所律師
民法典
本期課程熱點討論
原來企業對女職工的這些“關心”都是違法的,你現在知道了嗎?千萬別讓就業性別歧視成為一個隱秘的角落。
2019年2月,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該通知對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作出了“六個不得”的規定: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
1、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
2、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3、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4、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5、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6、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看到沒有,如果企業在招聘過程中對女性求職者有婚育這些方面的關心,那它就是違法了。因為,企業的過度關心背后,其實都帶著一定程度對女職工的歧視。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在勞動就業保護領域,男女平等的理念也理應被貫徹到位。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等權利,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但是,遺憾的是,目前的性別歧視始終是一個很難祛除的社會問題。而就業性別歧視中最常見的是對女性就業者的歧視,同時出現在女性就業準備、發展和退出等不同階段。
考慮到女性特殊的生理性原因,需要生育、哺乳以及有生理期等原因,女職工在現實中面臨著性別偏見和歧視、職場遭遇天花板和事業家庭兩難全等各類職場困境,嚴重挫傷女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其產生了一些消極懈怠的心理。
特別要提到的是,在全國各地開放二孩政策后,更多家庭在生育方面獲得了更大的自由。但為了生育,很多職場女性可能選擇放棄自己的事業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在職場與養育子女兩者之間忙得身心憔悴、疲于奔命。
生育,對于家庭來說,本該是件值得憧憬的幸福事件,但也可能使我們的女職工遭受傷害。因此,面對現實中存在的對女職工的性別歧視事件,我們不得不需要認真叩問自己的社會良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27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62條: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例:某勞務公司在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信息內容是:某速遞員3000元加計件;任職資格:男。鄧某看到此信息后,即在線投遞簡歷申請該職位,并很快收到了某速遞公司面試通知。在試工兩天后,雙方達成了簽約意向,但其后單位方卻一直拖延簽約。
為此,鄧某給某速遞公司負責人李某打電話,詢問不能簽合同的具體原因。李某回復確認:因為鄧某是女性,所以公司不批準簽合同。
鄧某認為快遞員一職并不屬于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崗位,因此構成就業性別歧視,遂將某速遞公司、某勞務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某速遞公司存在就業歧視,賠償鄧某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一起就業歧視典型案例,法院的判決最終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但是真正要做到保護女性就業權,還是需要社會和家庭共同努力。一方面作為女職工的愛人、家人,我們要支持女性對工作的需要,彼此之間配合好家庭分工。另一方面,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女職工享受合法權益,為女職工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1057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現實生活中,基于性別因素的就業歧視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招聘單位往往會以較為隱蔽的方式(比如以只接收簡歷不通知面試,或專業不對口等非性別原因掩蓋核心的性別原因)拒絕錄用女性,使得女性在就業時因性別而遭受歧視。由于應聘者和招聘單位地位不對等、信息不對稱使得應聘者很難獲取招聘單位實施就業性別歧視的證據。即便掌握了相關證據,出于訴訟成本及效益等方面的考慮,應聘者未必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維權小貼士: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通過撥打12333、12338、12351熱線等方式進行舉報投訴。
如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人事爭議,可以向工會、婦聯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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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周日)19:30,我們準點開講。
【課程背景介紹】
2020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并將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在緊鑼密鼓的全民學習民法典浪潮中,由上海市婦女聯合會和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共同主辦的“以案述‘典’守護TA權利”2020巾幗律師民法典宣講行動正式啟動。
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民法典百人宣講團的志愿講師們全面參與了本次民法典宣講行動。除了傳統的線下普法講座之外,宣講團重磅推出了10堂民法典線上視頻課,以最貼近老百姓的視角,以案述“典”,介紹民法典的立法亮點,尤其是在婦兒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從而充分展現民法典在保護婦兒權益方面的寶典特色。
我們的民法典學習課堂,期待您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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