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2年11月26日聯合發布的《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主要針對工業企業場地變更利用方式、變更土地使用權人時所要開展的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等工作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通知以政府部門對污染場地的排查為基礎,通過建立數據庫和信息系統以及信息公開制度,使得政府部門、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的參與者以及社會公眾能夠有效掌握待開發場地的土壤污染狀況;通過細化相關責任主體確定原則,明確了承擔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責任的主體。此外,通知還提出了設定從事土壤修復工作的第三方機構準入條件的要求,這將為土壤修復市場的規范化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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