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由上海市環保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建設交通委等15個相關部門聯合擬定的《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重污染應急方案(暫行)》(以下簡稱“應急方案”)經市政府正式批準后發布。《應急方案》規定:當全市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201~300或大于300時,本市將發布重度污染或嚴重污染預警信息。市民將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及時獲取公眾健康提醒、戶外活動建議、綠色出行倡導等重污染預警信息。全市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也將通過市教育督導短信平臺同步獲知污染狀況和健康提醒。
在具體應急措施上,《應急方案》規定:發生重度污染時,重點源燃煤電廠將選用優質煤發電;石化、鋼鐵、化工、焦化、水泥等工業重點源將采取限產、限污等措施;VOCs排放重點企業和區域將禁止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運輸散裝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車輛等交通污染源將禁止上路行駛;揚塵面源原則上停止作業;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也將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全市范圍將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發生嚴重污染時,應急措施的力度將進一步強化,黃標車將禁止上路行駛,黨政機關停駛30%公務用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此外,市政府還將視具體污染程度,決定采取學校和幼托機構停課、機動車擴大限行等措施。
(供稿:環境資源業務研究委員會)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