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25日,市律協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在華誠律師事務所舉辦了2016年度第12場月度沙龍活動。本次沙龍由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李華平律師主講,共20余名委員及勞動法專業人士參與。
李華平律師先就2016年熱點、難點企業解雇案件進行了介紹,包括奔馳高管“辱華”被免職案、員工未完成業績指標被罰爬樓案、阿里巴巴“月餅門”案、員工菜盆內洗內褲被開除案等等。隨后,與會律師就企業用工懲戒權邊界問題,展開理論與實務探討。不少與會律師認為,勞動義務是懲戒的基礎,行業習慣、行業慣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約定都是懲戒的基礎規范。考慮懲戒權問題,不能只看義務,還要看權利,比如財產權。當個人行為影響企業財產權、影響企業的收益情況,員工也有義務修正自己的行為。企業追求的是績效,勞動者追求的是工資。只要勞動者的行為影響了企業的財產權,就應該懲戒,但懲戒應分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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