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律師執業環境雖有所改善,但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甚至人身權利的事件仍時有發生,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遭對方當事人惡言惡語的情況已不足為奇,律師受到匿名電話恫嚇和生命威脅的情況屢屢見報。在此背景下,2011年2月,市委政法委召開了市政法系統案件協調小組會議,就律師在執業活動中受到的有關侵害人身權利等違法行為的法律適用和工作職責進行了專題研究,并形成了《市委政法委專題會議紀要(2)》。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政法委的專題會議精神,公安靜安分局與區司法局就加強靜安區律師執業過程中人身權利保護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公安靜安分局局長助理張靖、區司法局副局長姚平、上海市律師協會靜安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葉杭生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認為,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雖然近年來律師的執業環境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但侵害律師人身權利的事件仍時有發生,不僅挫傷了律師的工作積極性,也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國家法律的尊嚴。
會議統一了思想,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明確保護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的人身權利是政法機關的共同職責之一。對于靜安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犯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參照《市委政法委專題會議紀要(2)》的規定予以處理。
二、為加強協作聯動,由區公安分局法制辦、區司法局律公科及上海市律師協會靜安區工作委員會建立聯系溝通機制,定期召開例會并各設一名聯絡員。聯絡員的職責是將掌握的侵害律師人身權利的情況及時通報,便于各方及時了解情況,互相配合,以保護律師執業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三、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及上海市律師協會靜安區工作委員會應及時將《市委政法委專題會議紀(2)》和此次會議精神傳達到各工作部門和所屬基層單位,認真貫徹相關工作要求,確保律師執業場所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受侵擾,有效維護律師執業期間合法的人身權益不受侵犯。
在此次會議帶動下,我區對律師維權工作越發重視。區司法局王安局長要求律工委將律師維權工作作為2012年主要工作重點落實。相信通過提高律師的政治待遇,解決法律資源配置和法律服務供需不均衡的狀況,最終我區律師執業環境將進一步優化。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