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李京華、涂銘)當前老年人打官司屢見不鮮,并有逐年上升趨勢,為什么這些本該頤養天年的老年人仍要對簿公堂? 據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調研統計,該院審理老年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案件,近年來以每年大約100件的數量在遞增——2009年是1000件左右,2010年1100件有余,2011年截至目前已接近1200件。經過分類,排在前三位的涉老案件分別是贍養、婚姻和房產,其中以贍養案件居多,而老年人婚姻、房產案件則呈現逐年遞增的態勢。 “百善孝為先”的缺失 盡管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子女的負擔,但老年人贍養案件仍時有發生。 年過七旬的張老太,有2子2女,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便主持分家,把財產都給了兩個兒子,現一直在兩個兒子家輪班居住生活。因為最近剛剛生了一場大病,生活不能自理,便一直由大兒子照顧起居,張老太不滿意生病后二兒子對自己不管不顧,遂將二兒子訴至順義區法院要求履行贍養義務。 在現今的贍養糾紛中,像張老太家這樣,為贍養責任負擔互相攀比及家庭成員間情感糾葛爭執不休的,不在少數。一方面老年人的子女已經組建家庭,往往更重視自己子女的教育和成長,親子有余、敬老不足,造成“孝心”缺位。另一方面“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美德缺失,不從自身角度查找原因,大都互相推諉,只講父母對自己不公,而婆媳嫌隙則進一步成為家庭矛盾和老年人訴訟的導火索,讓老年人贍養問題難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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