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樹立上海青年律師的領軍人物,推動本市法律服務業青年人才庫建設的“上海市第三屆優秀青年律師”評選活動于近日啟動。這是繼“東方大律師”評選后,本市律師界的又一次重大形象建設工程,青年報將作為協辦單位,參與到此次評選活動中。
11月30日下午,上海市“第三屆優秀青年律師”評選動員會在市律師協會舉行。據了解,本次評選由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青年聯合會、上海市律師協會主辦,進行評選跨年度進行,從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評選對象是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執業三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青年執業律師。
據市律協副會長朱洪超介紹,為了適應新時期對新青年的要求,評委會特別設計了四條優秀青年律師應具備的素質:1、熱愛祖國,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司法公正作出積極貢獻。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老律師,在年輕律師隊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有良好的社會聲譽。3、努力開拓律師業務,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在專業領域和律師團隊中,起到楷模作用,初步形成自己的專業特色。4、在普及法律知識、促進公民學法、守法的自覺性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在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和服務社區工作中發揮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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