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下午2點,市律協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與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第三會議室共同舉辦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座談會。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林東品律師主持,錢翊樑副會長、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唐勇律師及兩家研究會的部分委員參加。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解釋》一經發布即在網絡及其他社會媒體中引起了廣泛討論,其中既涉及言論自由的邊界、刑法介入社會管理的尺度等熱點話題,也涉及司法機關解釋法律的權力分際、擴大解釋與類推解釋的辨別等基礎法律理論問題。
會上,與會律師首先對《解釋》進行了研讀,并對解釋中存在爭議或疑問的話題進行了熱烈討論。討論的主要內容涉及《解釋》出臺的背景、“謠言”的界定、誹謗和評論的差別、瀏覽次數的認定、《解釋》對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規定是否合理、解釋所規定的入罪標準是否有科學性等問題。同時,與會律師還針對《解釋》就今后辦案中可能遇到的注意事項進行了探討。
通過熱烈的發言與討論,與會律師對該解釋有了更為深入的認識,對今后辦理此類新型犯罪的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導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