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黃浦區司法局積極推進“律師進學校”工作,發揮律師專業優勢,維護師生合法權益,提高學校、師生的法律意識,有效提高了教育機構依法管理水平。為更好地履行律師的社會責任和服務職能,2011年,黃浦區司法局不斷完善學校法律顧問制度,對學校法律顧問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人員結構、考評機制進行調整,并取得良好效果。主要體現:
一是工作理念上的調整。隨著學校依法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傳統校園傷害、人事勞動等糾紛數量有所減少,學校依法管理的重心逐漸從事后“處理型”,向事前“預防型”轉變。因此,司法局根據學校需求的變化調整工作理念,不僅將律師服務停留在為學校解決法律爭議的層面上,而且根據學校的特點和需要,探索學校依法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逐步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法制宣傳教育上來,通過推進法律進“第一課堂”、教師專題法制教育、家長法制講座、開展重點法制宣傳活動等形式,對教師、學生、家長加強普法教育,進一步增強相關群體的法律意識。
二是工作方式上的調整。增設定期法律咨詢服務。由學校根據自身需要,組織法律顧問定期到學校為師生提供法律咨詢,以面對面個性化指導的方式,進一步擴大法律顧問服務范圍,提高法律服務效果。同時,編輯法律知識簡報,律師事務所針對與學校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事件以及當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每季度編寫法律知識簡報,提供給學校參考。
三是人員結構的調整。以“精簡人員、提高質量”為原則,進一步精簡法律顧問隊伍,集中培養擅長處理學校法律事務的律師隊伍,為教育機構獲得優質高效法律服務提供隊伍保障。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實行法律顧問“淘汰制”,根據學校意見及時調整法律顧問配備。律師因本人原因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法律顧問的,區司法局與區教育局另行調整法律顧問人選,以保證工作的延續性。
四是考評機制的調整。為保證學校法律顧問服務質量,對律師進行有效的考評,考評采取“雙軌制”。一方面,要求律師認真填寫《學校法律顧問工作手冊》,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在每學期結束后一周內將填寫完畢的《工作手冊》以電子版本形式報送至區司法局,并同時發送一份給學校負責人備案;另一方面區教育局每學年一次向學校征詢法律顧問工作意見,確保全面了解和掌握法律顧問工作開展情況。
目前,學校法律顧問工作得到教育機構的充分肯定,教育機構對學校法律顧問工作的滿意率達到100%。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