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徐律師和王律師
日期:2006-09-19
作者: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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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那年,一場意外的事故讓我失去了健康和自由。從此,“殘疾人”三個字便成為我的隱痛。身體的創(chuàng)傷不能平復,心里又添傷疤,我多了新的名字:下崗職工。生活里所有的陽光頓時變成陰霾,我整日在苦難中生活。幸好,丈夫一直陪在我身邊,讓我有活下去的勇氣。
五年過去了,醫(yī)藥費讓我背上了沉重的債務。丈夫開始覬覦父母留給我的房子。他總是嚷嚷著想賣掉房子。如果真要賣房子,我們住在哪里?沒有力量謀生,我的后半生怎么辦?可丈夫不聽我的勸告,他說房子地段好,現在賣掉可以賺一大筆錢,將來我們就不用愁了。為此,我們天天吵架,吵架之后,他的表情似乎總是說:“我為你付出了很多,這樣的付出要到什么時候?”這讓我心如刀割。整日以淚洗面的我,想到了離婚。
在朋友的鼓勵下,我撥通了上海徐志強
律師事務所的電話,工作人員很熱心地接待我,并指派王
律師承辦我的案子。王
律師了解我的特殊情況后,立即向事務所的徐志強主任反映。徐
律師得知后,馬上放下手頭工作,親自接待了我,并退還了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為了解除我在經濟上的后顧之憂,兩位
律師還積極準備材料,向法院申請減免訴訟費用。徐
律師溫暖的眼睛里,充滿了關切,讓我熱淚盈眶。我的心中似乎明亮了許多。
辦案的那些日子里,徐
律師和王
律師多次到我家調查取證,認真聽取我們夫婦和親戚、朋友反映情況。王
律師尤其注重和我的家人溝通,了解他們對于我們的看法。他們對丈夫的為人和我們夫妻雙方的關系等信息尤為關注,經常走訪調查鄰居和親屬。每次,他們都對我噓寒問暖,有時候還帶營養(yǎng)品給我,可他們卻連口水都不肯喝。
徐
律師總是說“勸合不勸分”,王
律師也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們讓我們夫妻倆平心靜氣地好好考慮,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著想,是不是一定要離婚。接著,他們又趁熱打鐵,分別同我和丈夫促膝長談。推心置腹的交流讓我們明白,彼此還是愛著對方的。丈夫主動找我認錯,我也向他檢討,雙方心結打開了,矛盾也悄悄化解了。最終,我們就房屋產權歸屬達成和解,在丈夫的陪同下,我主動向法院撤訴。走出法院大門,我看見明媚陽光中丈夫的笑臉。這件事,讓我們學會了更加理解和珍惜對方。
我們夫妻倆能夠重歸于好,多虧了徐
律師和王
律師。他們讓我看到的是
律師不計較金錢得失,堅持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fā),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職業(yè)風范。徐
律師社會責任感和道義感也讓我懂得了人活著的意義。為了感謝兩位
律師,我們專程給他們送去了錦旗——熱心助殘動之以情,秉公辦事曉之以理;明察秋毫挽救家庭,感人肺腑終身難忘。
如今,在丈夫的張羅下,我開了一家小商店,每天忙碌但愉悅,生活仿佛又回到了以前。因為,我和丈夫更加相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