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建黨佳節,遠聞(上海)律師事務所部分黨員律師在許海霞主任的帶領下應邀前往南匯桃源兒童家庭寄養服務中心就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與負責“家庭寄養”的家長開展交流并就相關問題進行法律講解。活動現場,許主任等遠聞律師與到場的家長進行充分的交流、互動。遠聞律師著重明確了對“虐待”現象的界定,并與家長共同探討了日常對孩子教育中的存在的“打、罵”行為是否適當,分析哪些情形會構成違法、犯罪。榮金良律師援引幾起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
互動中,遠聞律師發現,家庭寄養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譬如,有些孩子有“小偷小摸”行為,經常從家里偷拿零錢,多次勸誡仍沒有絲毫改變;有些孩子智商存有障礙,幾乎無法交流溝通;而有些家庭會給孩子另設“飯桌”單獨吃飯,而不是和大家共用一張桌等等。喻軍律師提出,未成年人的教育問題,需要傾注大量的心血和愛,耐心引導、給予平等的愛和信任,有些情況嚴重的,即便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但必要時,可和相關部門協商,進行聯合或協助教育。榮金良律師認為,對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要經常有近距離的溝通與交流,不論是語言上還是肢體上,家長們需要通過更親密的溝通來表達愛意和善意。
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個社會問題,而對于未成年人中的“孤兒”群體,尤其更需要關愛和法律保護,但法律只是一種救濟和保障,僅僅就法律層面的理解是蒼白的。未成年的權益保護及監護人責任,民法通則及若干意見中均有規定,而就未成人為對象專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說明了未成年人群體需要格外的關注和關心。
人應做好自己職責內的事務,但若能確實做好,誠屬不易。而家長及寄養中心工作人員無疑對孩子們付出了更多的愛和耐心遠聞律師向他們表達了深深的敬意。
在交流活動臨近結束,遠聞律師向桃源兒童家庭寄養服務中心贈送了“幸福樹”,希望經過大家共同的努力,讓孩子們更加幸福。同時,遠聞律師們表示,他們愿意經常關心幫助孩子們的學習和生活,也將參與更多的公益活動,為需要幫助的人們獻上自己的一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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