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快訊: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兵役法的決定,規定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征集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新華網快訊:修改后的兵役法規定,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
新華網快訊:修改后的兵役法規定,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唯一勞動力的,可以緩征。
新華社快訊:修改后的兵役法規定,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進行兵役登記。經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新華網快訊:修改后的兵役法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
新華網快訊:修改后的兵役法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出現役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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