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新法制背景下公益訴訟理論和實務研討會”在上海市律師協會第一會議室成功舉行。本次研討會由市律協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與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共同舉辦。來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上海市奉賢區監察委案件審理室、奉賢區人民法院、徐匯區人民檢察院、閔行區人民檢察院、虹口區人民檢察院、青浦區人民檢察院、金山區人民檢察院和寶山區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和代表、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華東政法大學及上海海事大學的專家學者、市律協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律師代表等30余人參與研討。
會議開始,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俞德明介紹本次研討會的召開背景及涉及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相關議題。
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副處長林儀明就上海公益訴訟工作的概況,以及未來的方向和展望進行了專題發言。
市律協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吳榮良律師為本次會議致辭。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徐瀾波和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張璐分別以《公益訴訟的法律體系化思考》和《環境公益訴訟的公共利益基礎》為題進行主題演講。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彭輝就“行政公益訴訟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種新型訴訟模式的性質及特點,以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現存問題發表了精彩的見解。
上海海事大學副教授王慧的發言主題是懲罰性賠償制度,他認為可以借鑒美國經驗,避免威懾過度與威懾不足這兩方面的問題。他指出,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范圍、適用標準、數額確定、金額歸屬等都需要進一步探索。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副主任張昌明基于自己在基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奉賢區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胡亞斌著重探討了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難點,比如懲罰性賠償金的歸屬問題、損害賠償標準以及賠償金的使用和管理規范等。
市檢察院第三分院行政處處長張永勝指出,“行政公益訴訟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訴訟模式是一種訴訟法上的創新,體現了追求效率的價值追求,有助于防止訴訟空轉,但其依然面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市高院行政庭副庭長張吉人指出,要正確看待政府在行政公益訴訟中的角色,應當從歷史視角來看待政府的決策。
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副主任萬力和奉賢區監察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科員吳峰,分別圍繞“行政違法監督和行政公益訴訟銜接制度”進行發言,介紹了檢察院和監察委之間形成的雙向線索移送機制。
本次會議研討了檢察機關在開展公益訴訟過程中遇到的實務難題,嘉賓們基于不同的職業背景為本次研討會貢獻了多元而富有價值的思想,為不同工作領域的法律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溝通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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