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將8月15日設立為全國生態日。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自2023年8月15日(首個全國生態日)起施行。鑒于此,8月14日,上海律協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律協環資委”)、刑訴法與刑事辯護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律協刑訴委”)、刑法與刑事辯護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律協刑法委”)聯合舉辦“首個‘全國生態日’暨‘兩高’最新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宣講”座談會。
本次活動有20余位專家和律師赴上海市律師協會參加線下會議,一千多人次在線參加。
第一階段為“全國生態日”的宣講環節,由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上海金茂所”)合伙人吳榮良律師主持。
上海律協環資委秘書、上海金茂所律師楊曉鳳介紹了“全國生態日”設立的背景。2005年8月15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的余村考察,提出了“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行”的科學論斷,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
吳榮良律師介紹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主要內涵、生態環境領域“1+N+4”的法律制度體系。會議邀請了環境技術專家、最高人民法院環境審判咨詢專家謝輝博士,介紹了其在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和環境技術咨詢服務方面的心得體會。上海律協環資委委員、上海金茂所合伙人萬美律師介紹了污染環境罪的歷史沿革及相關司法解釋和主要內容。
第二階段圍繞“兩高”最新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展開,由上海律協刑訴委副主任、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沈寧主持。
會議邀請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環境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焦艷鵬以“第三版污染環境犯罪司法解釋體現的環境刑事法理念”為題為大家帶來了為期一小時的專題講座。
隨后,上海律協環資委副主任、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顧準介紹了最新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發布的時代背景和個人體會。上海律協刑訴委委員、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康燁圍繞個人執業經歷就環境污染的法義和量刑、主觀方面、因果關系等方面展開分享。上海律協刑法委委員、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艾陽陽從實務角度對最新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提出思考。